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
规范、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并听取公司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3、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审议公司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5、审议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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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
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听取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
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并完成年报审计工
作后,积极与审计师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报审计整体
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2020 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
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
与服务经验,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企业内
部控制制度,并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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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要求。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
关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
职责,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为董事
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徐允人、于新阳、李孝如、黎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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