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2021-03-30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1-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第八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
下:
1、投保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自然人范围: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
事,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
3、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 亿元
4、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38 万元
5、保险期限:1 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1-21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
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
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
任保险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