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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20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力

股票代码:         600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 3 号楼

通讯地址:         北京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1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1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节 持股目的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上海电力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方、国家电投集团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
无偿划转协议                          指
                                           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市规则》                          指
                                           则》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 3 号楼
     通讯地址        北京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钱智民
     注册资本        35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053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
                     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
                     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
                     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
                     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 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长期




    (二)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国

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100.00%。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


                                 -5-
下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钱智民       董事长、党组书记    男    中国           否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
    江毅                            男    中国           否
                      书记
     卢纯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祖斌       董事、党组副书记    男    中国           否
   朱鸿杰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刘德恒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杨清廷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聂晓夫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李厚新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否
            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
   陈维义                           男    中国           否
                      成员
   刘明胜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男    中国           否
     陈西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男    中国           否
   徐树彪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男    中国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电投集团在境内、境外分别直接或间

接持有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60.04%、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43.7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4%,内蒙古霍林河露

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58.39%、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59.38%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

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

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13 号文件),为优化双方各自国有资产结

构,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和增值,进行本次无偿

划转。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与上海电力签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国家电投集团将以现

金认购上海电力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199,579,449 股(含 199,579,449 股)。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电力

1,212,861,426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6.34%;其实际控制的企

业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电力 363,292,165 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8%,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电

力 3,615,6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81%。综上,国家电投

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海电力 1,579,769,191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60.36%。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电投集团将直接持有上海电力

1,052,008,626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0%;其实际控制的企

业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电力 363,292,165 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8%,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电

力 3,615,6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81%。综上,国家电投

集团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海电力 1,418,916,391 股,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54.21%。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

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

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13 号文件),国家电投集团与三峡集团签

署了《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国家电

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电力 160,852,8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 6.15%),无偿划转至三峡集团。


                             -8-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形。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国家电投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

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2、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等相关要求,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

露义务。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 11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

权[2021]313 号文件)及国家电投集团与三峡集团签署的《关于上海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等;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68 号

    联系电话:021-23108800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 12 -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15 日




                           - 13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 14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海 电 力 股 份 有 上 市 公 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所在地      268 号
股票简称       上海电力              股票代码   60002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国 家 电 力 投 资 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义务人注
人名称       团有限公司                    28 号院 3 号楼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
份数量变化                    行动人
             生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
                                 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1,579,769,191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0.3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15 -
              变动数量: 减少        股     变动比例:减少 6.15%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1,418,916,391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4.2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不排除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16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 17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