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力 股票代码 600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 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2 年 9 月 13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节 持股目的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上海电力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三峡集团 1、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注册资本 211,500,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5058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 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 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 经营范围 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三峡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国务院 国资委为三峡集团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 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持股比例为 1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 下表。 -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雷鸣山 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韩 君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李富民 董事 男 中国 否 王宜林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夏大慰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曲大庄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米树华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和广北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否 蔡庸忠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否 王良友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范夏夏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张定明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曾 义 总会计师 男 中国 否 吕庭彦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长江电力 1、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注册资本 22,741,859,23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0405L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 经营范围 修维护 经营期限 2002 年 11 月 4 日至长期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股东情况如下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6- 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54.54%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50% 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34% 4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87% 5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8% 6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0% 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89% 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 1.85% 9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15% 1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1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 下表。 -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雷鸣山 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马振波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张星燎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关杰林 董事 男 中国 否 胡伟明 董事 男 中国 否 宗仁怀 董事 男 中国 否 苏劲松 董事 男 中国 否 苏天鹏 董事 男 中国 否 赵 燕 董事 女 中国 否 洪 猛 董事 男 中国 否 张必贻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文秉友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燕 桦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黄德林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黄 峰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否 曾 义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否 莫锦和 监事 男 中国 否 夏 颖 监事 女 中国 否 盛 翔 监事 男 中国 否 滕卫恒 监事 男 中国 否 马之涛 职工代表监事 男 中国 否 黄 勋 职工代表监事 女 中国 否 陆劲松 职工代表监事 男 中国 否 詹平原 财务总监 男 中国 否 谢 俊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陈 辉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冉毅川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薛 宁 董事会秘书 男 中国 否 潘 静 总法律顾问 女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三峡集团直接持有长江电力 54.54%的 -8- 股权,为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三峡集团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通过 子企业合计拥有长江电力、三峡能源、湖北能源、国银租赁、广州发 展、三峡水利、国投电力、川投能源、桂冠电力、申能股份、长江证 券、福能股份、节能国祯、兴蓉环境、北控水务、纳川股份、上海环 境、绿色动力、四川能投发展、武汉控股、中持股份、金风科技、三 峡旅游、亿利洁能、LUZ DEL SUR、Energias de Portugal SA、Rio Paranapanema Energia SA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长江电力在境内、境外拥有申能股份、 湖北能源、广州发展、三峡水利、国投电力、川投能源、桂冠电力、 LUZ DEL SUR 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9-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减持上海电力股份的目的是基于企业自身 经营发展需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 增持上海电力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 持上海电力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0 -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 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 三峡集团 160,852,800 6.15% 131,385,458 4.66% 股份 无限售条件 长江电力 130,215,297 4.98% 41,041,656 1.46% 股份 无限售条件 合计 291,068,097 11.12% 172,427,114 6.12% 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9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海电力 118,640,983 股,同时因 上海电力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上原因 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电力股份变动比例占上海电力总 股本的 5.00%。 本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减少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减持股数(股) (%) 被动稀释 7 月 27 日 / 0.44% 8 月 22 日至 8 三峡集团 集中竞价 28,167,342 1.00% 月 24 日 大宗交易 9月8日 1,300,000 0.05% 3 月 8 日至 7 月 长江电力 集中竞价 74,717,941 2.85% 13 日 - 11 - 被动稀释 7 月 27 日 / 0.15% 大宗交易 9月9日 14,455,700 0.51% 合计 - - 118,640,983 5.00%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形。 - 12 -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元/ 减持时间 减持主体 (股) 股)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9 月 8 三峡集团 29,467,342 日 10.0-12.3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9 月 9 长江电力 82,109,141 日 合 计 / 111,576,483 / - 13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 14 -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义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15 -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16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资本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68 号 联系电话:021-23108800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 17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义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18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19 - 附表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海 电 力 股 份 有 上 市 公 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所在地 268 号 股票简称 上海电力 股票代码 60002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中 国 长 江 三 峡 集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 义务人 1 人 1 名称 团有限公司 合路 1 号 注册地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中 国 长 江 电 力 股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 义务人 2 人 2 名称 份有限公司 路1号B座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 份数量变化 行动人 生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20 - 1.三峡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160,852,800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6.15% 量及占上市公 2.长江电力 司已发行股份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130,215,297 股 持股比例:4.98% 1.三峡集团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131,385,458 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比例:4.66% 义务人拥有权 2.长江电力 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41,041,656 股 持股比例:1.46% 1.三峡集团 (1)时间:7 月 27 日,方式:被动稀释 在上市公司 (2)时间:8 月 22 日至 8 月 24 日,方式:集中竞价 中拥有权益 (3)时间:9 月 8 日,方式:大宗交易 的股份变动 2.长江电力 的时间及方 (1)时间:3 月 8 日至 7 月 13 日,方式:集中竞价 式 (2)时间:7 月 27 日,方式:被动稀释 (3)时间:9 月 9 日,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2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22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义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23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詹平原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