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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钢铁: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26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9-01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收取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度将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及债券发行金额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需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钢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签署担
     保合同金额的 0.5%年费率支付担保费,预计支付担保费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
     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关类别的关联交
     易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1 —
    一、交易概述
    山钢集团作为公司股东,长期以来一直全力支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为体现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继续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照签署担保合同金额的 0.5%
年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 2018 年度共向山钢集团支付担保费人
民币 5473.5 万元,预计公司 2019 年度将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业务及债券发行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需由山钢
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支付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担保费用在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缴纳,以公司与山钢
集团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和期限为准,不足 1 年的担保业务按实
际担保时间折算支付。
    山钢集团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201.67 亿元,本次交易额不超过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至本次
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以
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关类别的关联交易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钢集团是本公司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52.40%
的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2 —
    山钢集团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而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
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4 号楼,注册资本 111.93 亿元。
法定代表人侯军,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
管理;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黑色金属冶
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
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
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
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
产的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
的凭证经营);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
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销售;书、
报刊及其他出版物的印刷。
   (三)关联方最近二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9 月

   资产总额        2652.80       2986.55         2919.14

   负债总额        2239.39       2525.53         2463.04

  所有者权益       413.41        461.02          456.10




                                                     — 3 —
  营业总收入        1025.37         1352.33     1124.08

   净 利 润          -27.57         17.57        16.56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本公司向山钢集团支付 2019 年度担保
费。
       (二)定价依据:参照山钢集团《关于内部担保实行市场
化管理的通知》的文件,按照市场化原则执行。
       (三)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四)生效条件: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
以与山钢集团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公司 2019 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及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对外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确保资金链条的安全接续。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
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该
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根据相
关规定,关联董事陶登奎、陈向阳、罗登武、薄涛回避表决,
其余 5 名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获表决通过。独立董事王国




— 4 —
栋、徐金梧、胡元木、刘冰、马建春对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做
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详细阅读
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同时公司就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出现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
决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书




                                                 — 5 —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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