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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0-01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1、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
20 日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19 年 12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 30 号公告,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自 2020 年 3 月 1 日
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鉴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约定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
准贷款利率的条款已不符合上述规定,故拟与浙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该协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
浙能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方式及具体条款。关联董事孙玮恒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融服务     浙能财务   2018-2020 年日存款余额分别不超   2018 年存款余额 109.94 亿元,   实际业务小于预计
            公司        过 250 亿元、350 亿元、450 亿元; 贷款余额 110.89 亿元;2019 年
                        授信总额度分别不超过 350 亿元、     存款余额 153.34 亿元,贷款余额
                        400 亿元、450 亿元                  95.37 亿元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亿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类别

金融服务     浙能财务   2020-2022 年日存款余额分别不超      100.00                     根 据 未 来 拟 发生 业 务
             公司       过 350 亿元、450 亿元、550 亿元;                              情况进行预计
                        授信总额度分别不超过 350 亿元、
                        450 亿元、550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2019 年经营情况(亿元)
           单位                 关联关系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
                                                            284.43             29.29            7.15                  4.47
任公司                   司

       鉴于浙能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成立至今其所有业务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

监管和指导,浙能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存款业务

       1、内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等

       2、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二)贷款业务

       1、提供授信额度。

       2、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最高贷款利率,向本公司提供的

贷款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

本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三)票据业务

       1、浙能财务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 12 个月内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2、贴现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最高贴现利率,向本公司提供的贴现优惠条件应不低于浙

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
乙方的优惠条件。

    (四)结算服务

    为本公司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服务,提供电子支付、资金归集、资金

监控等多项资金管理服务。

    (五)财务顾问服务

    协助本公司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并对本公司对外投资并

购等资本运作项目提供财务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尽职调查、评估项目经济性合理性等,每年收取费用 40

万元人民币。

    (六)财务管理服务

    提供包括集中核算、集中收付款、银企对账业务、增值税发票的验真和认证、月末结账等服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