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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浙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0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玮恒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公 司 2020 年 度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实 现 净 利 润

5,149,575,063.40 元(母公司口径),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4,957,506.34 元。

2020 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5 元(含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

务审计费用 365 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韩洪灵、程金华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

控审计费用为 63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韩洪灵、程金华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8、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1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20 年度三项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党建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 2020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年薪。同时 2021 年继续实施三项责
任制考核。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韩洪灵、程金华对本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孙玮恒、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服务合作

协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孙玮恒、虞国平、章勤、赵明川、方志星作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何大安、韩

洪灵、程金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其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

职工董事崔丽丽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

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孙玮恒,男,1962 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虞国平,男,1965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

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

    章勤,男,1963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浙江浙能乐清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

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

    方志星,男,1963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历任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浙能兴源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董事长。

    赵明川,男,1963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曾

任华能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华能四

川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

    何大安,男,1957 年出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

    韩洪灵,男,1976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浙

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 EMBA 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入选财政

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培养工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

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

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

    程金华,男,1977 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特聘教

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副主编。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际金融法

律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