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1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虞国平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
费用 385 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
控审计费用为 63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8、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2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根据 2021 年度三项责任制考核结果和经理层任期、契约化制度规定,确定 2021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年薪和 2022 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
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1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惠士任公司财务总监、刘宏芳任公司安全总监、柳哲明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调整为:韩洪灵、曹路、
程金华,韩洪灵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
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附简历:
费惠士,男,1969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部主任,历任浙能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刘宏芳,男,1968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部主任,历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台州发电厂总
工程师。
柳哲明,男,1974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历任浙能阿克苏热电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