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2021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履行监
督和检查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会
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
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前均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议通过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侵犯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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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我们认为该聘请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四) 现金分红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6 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1.75%。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五)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及股东能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 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公司完成了各项定期公告、临时报告的编制及披
露工作,全年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未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七) 内部控制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我们认为 2021
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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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执业操守,
认真履行职责,谨慎、适当地行使权利,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巩固和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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