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现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未发现公司于 2021 年度内履行以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