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关于提前赎回“中海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15-01-09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5-003
转债简称:中海转债 转债代码:110017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中海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52号文核准,中海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成功
发行人民币39.5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海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共39,500,000张,期限为六年,即自2011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32号文批准,“中海转债”已于2011年8月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110017”, “中海转债”自2012年2月
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目前的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4元。截至2014
年12月31日,“中海转债”尚有3,470,424,000元未转股,占“中海转债”发行总量的
87.8588%。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cnshippingdev.com)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提前赎回条款的
约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A 股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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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A 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8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海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6.24元/股)的130%,已触发“中海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定行使
“中海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海转债”全部赎回。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办理“中海转债”赎回的有
关事宜。
本公司将尽快刊登《关于实施“中海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
赎回“中海转债”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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