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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发展: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06-04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6-032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
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执行董事许立荣先生因已提出辞呈,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许立荣先生辞任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三项议案表决情况: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执行董事许立荣先生同时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的董事长,目前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正处于重
组关键时期,许立荣先生为将精力专注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层面的重组事宜,近
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请辞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席(主任委员)职务。
    许先生表示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没有就任职公司执行董事或
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有关薪酬、利益及补偿等事宜向中海发展及其附属公司的任


                                     1
何性质的索偿,亦没有有关其本人辞任公司执行董事须敦请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接受许立荣先生的辞任,并向许立荣先生对本公司做出的宝贵
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许先生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生效。许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先生辞任后,本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孙家康先生任本公司董
事长。孙家康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长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许立荣先生变更
为孙家康先生,董事会批准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
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时选举孙家康先生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过上述变更,本公司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责如下:

                               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     审计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执行董事
       孙家康(董事长)         C
       黄小文                   M
       丁农                     M
       俞曾港                   M
       杨吉贵                   M
       韩骏(总经理)           M
       邱国宣                   M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武生                                  C          M          M
       阮永平                                  M          M          C
       叶承智                   M                         C
       芮萌                     M              M          M          M
       张松声                   M                         M
   C    有关委员会的主席(主任委员)       M   有关委员会的成员



    孙家康先生简历如下:
    孙家康先生,1960 年 3 月生,56 岁。孙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孙先生同时为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股份
代号:601919 ),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919))执行董事


                                       2
及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股份代号:600428 ))
董事长。孙先生曾于 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517))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孙先生
历任天津远洋航运处副处长,中集总部三部、二部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新闻发言人,中远香港集团副总裁,中远太平
洋董事会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副书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
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等职,拥有 30 余年的航运业工作经历。在集装箱运
输、码头、租箱、物流业务的管理方面以及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大型上市公司
运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孙先生为高级工程师,其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
输规划与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孙先生于 2016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任执行董事。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
为油品运输业务及 LNG 运输业务。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定位并为突出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本公司董事会建
议将公司名称由“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Shipp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变更
为“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事
项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商务主管部门、工商主管部门核准。
    本公司将进一步研究变更“公司简称”,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
章程》”等事项,并在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韩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董事长孙家康先生的提名,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续聘韩骏先生为本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韩骏先生简历如下:
    韩骏先生,1965 年 3 月生,51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
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韩先生于
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海运(集团)公司船舶大副,海南海连船务有
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 7 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
后,历任集团发展部部长,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五洲航运有
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中国海运(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韩骏先生自 2013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并自 2013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总经理韩骏先生的提名,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1、聘任陆俊山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续聘王康田先生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3、续聘秦炯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项永民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罗宇明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孙晓艳女士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赵金文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任期三年。
    因任期到期,本公司不再聘任邱国宣先生、谈伟鑫先生和庄德平先生为本公
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各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简历如下:
    陆俊山先生,1959 年 1 月生,57 岁,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陆先生曾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船舶二管轮,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科长,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党委委员,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总

                                    4
经理兼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中远(集团)总公司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
长、党组工作部副部长,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集装
箱运输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连远洋运
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陆先生于 201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
经理。
    王康田先生,1966 年 3 月生,50 岁,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王先生 1988 年加入广州海运局,历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
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1997 年加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并于 1999
年加入本公司。王先生 1988 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并于 2005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秦炯先生,1968 年 9 月生,47 岁,大专学历,船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先生曾任上海海运局船舶船长,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箱运一部副经理兼预
配中心主任,中国海运(欧洲)控股有限公司预配中心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有
限公司箱运二部副经理、箱运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箱运二部经理、欧洲部总
经理,中国海运(荷兰)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运(南美)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秦先生于 2016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经理。
    项永民先生,1961 年 7 月生,54 岁,大专学历,工程硕士,会计师,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项先生曾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结算科副科长,中国-坦
桑尼亚海运公司财务部经理,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处副经理、计财处处长、财
务部总经理,大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党委委员等职。项先生于 201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经理。
    罗宇明先生,1967 年 12 月生,48 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罗先生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专业,于 1989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中
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油轮分公司油轮船长、海务科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2005 年 9 月起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船舶管理部主任,2007
年 1 月起任航运部总经理,2012 年 5 月起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副
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晓艳女士,1968 年 7 月生,47 岁,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孙女士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管理专业,于 2005

                                   5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远洋业务一处处长、航
运部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2014 年 7 月起任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赵金文先生,1962 年 5 月生,54 岁,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轮机长,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先生曾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船舶轮机长,大连远洋运输
公司安技部船技部经理、安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技部总经理,大连远
洋运输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等职。赵先生于 201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经理。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姚巧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孙家康先生的提名,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续聘姚巧红女士为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任期三年。本公司董事会同时批准续聘
马国强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姚巧红女士的工作,马国强先生的任期
同姚巧红女士的任期。
    表决情况: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姚巧红女士和马国强先生简历如下:
    姚巧红女士,1969 年 9 月生,46 岁,经济师、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联席成员,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巧红女士 1997 年加入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姚女士 1997 年毕
业于上海海运学院外语系,获文学硕士学位。
    马国强先生,男,1981 年 12 月生,34 岁,金融学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马国强先生曾任职于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中海集团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等单位。


    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续聘韩骏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聘任陆俊山先生、秦炯
先生、项永民先生、罗宇明先生、孙晓艳女士、赵金文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续聘王康田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续聘姚巧红女士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6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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