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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6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12-13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6-06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连同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二〇一六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
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一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
会批准:
    1、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将“运输船舶折旧年限 17-25 年,其中新造
船舶统一采用 25 年预计使用寿命,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调
整为“运输船舶折旧年限为 22-25 年,其中 VLCC 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折旧年
限统一为 22 年,其他油轮及 LPG 船舶折旧年限统一为 25 年,LNG 船舶折旧年
限为 30 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用年限为剩余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原执行的折旧年限,2016 年公司船舶折旧费约 155,681 万元;按
照新的折旧年限预计,全年船舶折旧费约 154,189 万元,因会计估计调整增加当
年利润总额约 1,492 万元。
    2、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将“本集团采用个别认定法逐项计提坏账准
备”调整为“本集团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先按照个别认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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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应收款项逐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个别认定法确认的不存在减值的应收款项,
再将其以风险组合的方式,按照账龄组合区间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原执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2016 年 1-9 月资产减值损失为-4 万
元;按照新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2016 年 1-9 月资产减值损失为 2,596 万元,因
会计估计变更减少 2016 年 1-9 月利润总额约为 2,600 万元。
    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小额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统一由
2,000 元调整为 5,000 元(含 5,000 元);调整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小额固定
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本次小额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变更,预计将导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
产净值减少 68 万元,2016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68 万元。
    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的会
计估计变更及对小额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及小额资产的加
速折耗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关于本公司会计估计和会
计政策变更的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 2016-071 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环洋(美国)船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美国休斯顿设立子公司,开展美洲地区业务。
    本公司采取对中远海运(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北美”)的
全资子公司-环洋(美国)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洋公司”)增资扩股的方
式,使其成为本公司控股、中远海运北美参股的合资公司,从而实现美国子公司
的设立。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环洋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结果为 8 万
美元。本公司对环洋公司增资扩股后,美国子公司(原环洋公司)注册资本将达
到 40 万美元,本公司实投资金为 3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221 万元),本公司持
股 80%,中远海运北美持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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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家康先生、冯波鸣先
生、张炜先生和林红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因公司近期完成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变更,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信息使
用人的信息沟通,董事会批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经修订的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oscoshippingenergy.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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