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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中远海能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2016年度业绩等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3-2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中远海能 2017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 2016 年度业绩等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股东及监管部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

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 2016 年度业绩等议案,对于该次董事会会议上

审议的议案及其他各相关事项,我们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2016 年发生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集团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润
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项目。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经营活   调 整 合并 利润 表税 金及 附 加本 年 金额
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       14,174,660.29 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费
税、车船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     用本年金额 14,174,660.29 元。调整母公
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       9,081,226.05 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管理
据不予调整。                           费用本年金额 9,081,226.05 元。


     (2)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
于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小额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将 小 额 固 定资 产确 认 标 准 统一 从 2,000.00 元 及 以 上变 更 为

5,000.00 元及以上,不超过 5,000.00 元的小额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

当期成本费用。

    因本集团小额固定资产总额较小,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期报告影

响不大,故本次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2016 年 10 月 1 日开始执

行。本次小额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变更,导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

定资产净值减少 73.91 万元, 2016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73.91 万元。



    2、固定资产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寿命的会计估计变更

    (1)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船舶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运输船舶预计残

值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将船舶预计残值按照原 420 美元/轻吨(约人民币 2,560 元/轻吨,

汇率 6.0969)变更为 280 美元/轻吨(约人民币 1,818.21 元/轻吨,汇

率 6.4936),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固定资产

预计使用寿命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将船舶预计使用寿命按照原新造船舶 25 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

用年限确定,变更为新造油轮运输船舶 22-25 年、二手船舶按尚可使

                                  2
用年限确定,其中新造船舶的 VLCC 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为 22 年,

其他油轮船型为 25 年;LPG 船舶为 25 年;LNG 船舶为 30 年。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

适用法,因会计估计调整减少当年利润总额 10,401.61 万元。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将应收款项计提方法个别认定法逐项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采用

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先按照个别认定法对应收款项逐

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个别认定法确认的不存在减值的应收款项,再

将其以风险组合的方式,按照账龄组合区间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

适用法,因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减少当年利润总额 3,909.16 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税费新分类的会计处理、小额固定资产确

认标准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对自有船舶的净残值的会计估计变更、对船

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

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的折旧

年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小额资产的加速折旧及税费的分类能够

                               3
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利润分配
    经审计,本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 19.22 亿元,
公司董事会建议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0 元(含税),分红派息率为 39.9%。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款为: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
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
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



三、续聘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和天职香港已为本公司提供多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且具备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能力,具备相关的审计

资格。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的续聘他们为公司 2017 年度境内
                                   4
外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2016 年底的担保情况

     据了解,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在的担保情况如下:
 类别      时间         被担保方              性质        金额              期限

                     EM LNG 项目四家
         2011.7.15                     租船履约保证       820 万美元    租船期 20 年
                     单船公司


对联营               YAMAL LNG 项目                                     至船舶建造
         2014.7.8                      造船履约保证        4.9 亿美元
公司担               三家单船公司                                           结束

保                                                                      租船期(至
                     YAMAL LNG 项目                                     2045 年 12 月
         2014.7.8                      租船履约保证       640 万美元
                     三家单船公司                                       31 日+5 年+5
                                                                            年)

         2015.7.14   中海发展香港      内保外贷         8,000 万美元        三年

         2016.4.7    中海发展香港      内保外贷         4,000 万美元        一年

对子公   2016.4.26   中海发展香港      内保外贷         5,000 万美元        一年
司担保   2016.4.26   中海发展香港      内保外贷         3,000 万美元        一年

                     大连油运所属八    造船融资借款
         2016.11.8                                    42,967.4 万美元      十四年
                     家全资单船公司    担保




     经查询,上述担保已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并已

对外作了相关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对外担保的

相关规定,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

存在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预计担保

     董事会此次审议预计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间

为境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9 亿美元担保,为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4
                                        5
亿美元担保,上述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境外公司以“内保外贷”的形式申请融资,审批流程更为便捷,显

著降低融资成本。各单船公司以公司融资附加发起人担保(按股比)

模式申请融资,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我们认为本公司为六家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

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

会授权后为六家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六、二〇一六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二〇一六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正职

2016 年年薪预核结果为 124.8 万元/人,公司副职暂按正职的 0.8 核定。



七、二〇一七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此次审议通过的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如

下:

    (1)本公司董事、监事中除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从公司领取薪

酬外,其余皆不因董事、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境内现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年度薪酬维持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不变,境外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标准维持人

民币 30 万元/年(税前)不变。

    (3)新聘任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由基本报酬和会议津

贴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6
    基本报酬标准为:担任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年度基本报酬标准

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其他外聘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外籍人士担任外聘董事的,其年度基本报酬可适当提高,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会议津贴标准为:董事会会议人民币 3,000 元/次,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人民币 2,000 元/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

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方案。同意公司

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方案,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
(此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中远海能 2017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016 年

度业绩等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王武生                       阮永平




叶承智                       芮萌




张松声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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