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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9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7-01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市东大名路 678 号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家康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名,实到
10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芮萌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今天的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
董事阮永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 A 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 股 2016 年度
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 公司 A 股二〇 一 六 年度报 告全文 及摘 要请见上 海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本公司 H 股二〇一六年度业绩公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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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建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90 元(含税),股息分派率为 39.9%,共计约人民币 7.66
亿元。A 股股东的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东的股息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基准价折算后以港币派发。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oscoshippingenergy.com)刊登。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单独刊登的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单独刊登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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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二〇一六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六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正职 2016 年年薪预核结果为 124.8 万元/人;
    2、公司副职暂按正职的 0.8 核定及发放。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的薪酬标准如下:
    (1)股东方董事、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管理层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领取薪酬,除此外不额外领取
董事薪酬。
    (3)现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境内独立董事薪酬维持人民币 15 万元/年
(税前)不变,境外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维持人民币 30 万元/年(税前)不变,如
聘请独立监事,其薪酬按照独立董事标准执行。
    (4)新聘任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由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构成,具
体标准如下:
    基本报酬标准为:担任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其他外聘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外籍人士
担任外聘董事的,其年度基本报酬可适当提高,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会议津贴标准为:董事会会议人民币 3,000 元/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人
民币 2,000 元/次;
    聘请独立监事,其薪酬按照独立董事标准执行。
    (5)职工监事:按照职工领取薪酬,其标准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不
在此议案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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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公司管理层 2017 年薪酬标准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 2016 年度审计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批准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支付的酬
金为人民币 425 万元,本公司并承担不高于 25 万元的差旅费。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一七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同意:(1)续聘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2)
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境外审计机构;(3)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年度酬金。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本公司拟做如下会计调整: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
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为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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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 2017-014 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7 年 4 月份境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能(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
资借入流动资金贷款 2.45 亿美元,并批准本公司为该 2.45 亿美元本金及其利息
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担保的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被担保
公司的负债率也未超过 7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将于上述融资及担保合同签署后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新增担保额度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可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
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间提供下述担保:
    1、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能(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美
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外部融资。
    2、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融资性担保,用于其外部融资。
    3、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
油运”)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公司”)提
供不超过 7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融资性担保,用于其外部融资。
    4、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 LNG”)下属 YAMAL 项目合资公司蓝色/绿色/紫色北极液化天然气运输
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50%)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4 亿美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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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性担保,用于其外部融资。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总经理在具体担保发生时签署有
关担保协议,并及时对外公告。
    由于此项预计担保额度属: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
    上述预计担保及董事会寻求股东大会授权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发布
的 2017-015 号公告《中远海能关于预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批准于
2017 年 6 月中上旬召开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酌情确
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等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十、十二、十五项将提交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于近期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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