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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7-0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
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一名董事参
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建议聘任黄小文先生为本
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事宜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黄小文先生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与本公司签署委任合同,根据本公司目前的
董事薪酬方案,黄小文先生将不会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黄小文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小文先生,1962年5月出生,55岁,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黄先生同时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一
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919)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919)的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远海运码头
有限公司(为一家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199)的公司)非执行董事、董


                                     1
事长。黄先生于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集运部科长,中远
集团中集总部箱运部副部长、部长,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顾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866)及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866)
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中海(海
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600896))董事长,2012年5月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黄先生拥有
超过30年的航运市场经验。黄小文先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主修工商
管理,获得硕士学位。黄小文先生曾于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王康田先生提出辞呈,请辞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王康田
先生表示“他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没有就任职公司总会计师或辞任
公司总会计师的有关薪酬、利益及补偿等事宜向中远海能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性
质的索偿,亦没有有关其本人辞任公司总会计师须敦请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接受王康田先生的辞任,并对王康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
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汉波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
定聘任项永民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 2019 年 3 月。
    项永民先生的简历如下。
    项永民先生,1962 年 7 月生,55 岁,大专学历,工程硕士,会计师。项先
生曾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结算科副科长,中国-坦桑尼亚海运公司财务部
经理,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处副经理、计财处处长、财务部总经理,大连远洋
运输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本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项先生于 201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项永民先生从事财务工
作三十余年,掌握充足的财务、公司战略和管理等专业知识。
    董事会同时已接受项永民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及聘任项永民先生为公
司总会计师,本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于公司 2017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行
董事和关于聘任项永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我们审议前就有关问题向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没有发现黄小文先生或项永民先生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他们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没有发现黄小文先生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
第十条关于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3、董事会此次建议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上述议案,同意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
行董事。
    4、董事会此次聘任项永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上述议案,同意聘任项永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
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聘任黄小文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酌
情确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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