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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8-01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调
整和变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 2017 年施行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
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
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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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于新修订的相
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新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进行的调整,是对公司执行新 42 号准则和新 16 号准则的补充,公司将对利润表
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行项目,以及相应涉及的“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行项目进行可比期间调整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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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对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专项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中远海能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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