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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8-03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现就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
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9月底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仅为
测算所用,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792,951,541股(含792,951,541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54亿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
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1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032,032,861 股为基
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
变化;

    6、假设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0%,则公司
2018 年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2,973,164.31 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为 1,392,875,567.48 元);假设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上 年 减 少 10% , 则 公 司 2018 年 将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589,705,316.2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1,139,625,464.30 元);假设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则公司 2018 年将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6,339,240.2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1,266,250,515.89
元);
    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7、公司201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2,032,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利润201,601,643.05元(含税);
    假设2018年6月实施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按照每普通股0.05元(含
税)向股东派发2017年度的股息,实施分配现金股利201,601,643.05元(含税)。
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利润分配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7-12-31          2018-12-31/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
情景 1: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76,633.92      158,970.53      158,970.5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
                                         126,625.05      113,962.55      113,962.55
(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2,791,963.98    2,930,774.35   3,470,774.3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3943            0.3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3943            0.3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844%      5.5558%            5.305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2826            0.269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2826            0.26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4.5769%      3.9828%            3.8034%
期末每股净资产(元/股)                        6.9245        7.2687            7.1933
情景 2: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7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76,633.92      176,633.92      176,633.9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
                                         126,625.05      126,625.05      126,625.05
(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2,791,963.98    2,948,437.74   3,488,437.7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4381            0.4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4381            0.41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844%      6.1541%            5.877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3140            0.299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3140            0.29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4.5769%      4.4117%            4.2135%
期末每股净资产(元/股)                        6.9245        7.3125            7.2299
情景 3: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76,633.92      194,297.32      194,297.3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
                                         126,625.05      139,287.56      139,287.56
(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2,791,963.98    2,966,101.13   3,506,101.1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4819            0.45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81        0.4819            0.45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844%      6.7487%            6.446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3455            0.329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3140        0.3455            0.3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4.5769%      4.8380%            4.6213%
期末每股净资产(元/股)                        6.9245        7.3563            7.2666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


                                          3
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
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
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
数÷12);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净资产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
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
总股本。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
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期末每股净资产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
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一)有助于低成本扩充运力,打造全球领先的油运船队
    目前,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同时,能源消费区域结构发生变化,带动能源运
输市场,尤其是远距运输市场的需求增加。此外,国家将建设“海运强国”上升
为国家战略,推动我国能源运输业加快发展。经济环境和国家意志等方面因素对
公司业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创造了新的机遇。
    而随着船东间竞争日益激烈、并购重组活动日益频繁,各船东船舶日趋大型
化和规模化,中远海能在大型油轮方面的运力优势并不明显。据预测,当前国际
油轮造价受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正处于历史相对低位。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中远海
能有望以较低的成本打造全球领先的油运船队,拉大与竞争对手在运力规模和平
均船龄上的距离,实现船型多元化,提升公司细分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
    (二)改善现金流状况,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通过募集资金新造和购建船舶的投入使用预计将
逐步发挥效益,推动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盈利水平得到提升。募投项目完成
后,公司运力规模将进一步提高,效益进一步提升;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评价,长期来看,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望增加公司的营业
收入,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对公司业绩提供支撑,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股东回
报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仅可以解决项目资金需求问题,公司还可
以借此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净资产、减少财务费用,为未来的资本运作打下良
好的基础。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
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业务以油品运输业务及LNG运输业务为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
司自有和租入油轮运力122艘,总载重1,872.62万吨;参与投资已投入运营LNG
运力16艘,总载重261.31万立方米。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新购14艘各型油轮、
购付2艘巴拿马型油轮(7.2万吨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
司运力规模,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优化公司的船型结构和船龄结构,提高公司
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重视人才发展,积极推进人才战略,目前拥有一支人员数量适当、质量
可靠、作风过硬,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能够满足公司船队需要的船员队伍,以
及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人员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陆地人
才队伍。公司将继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
其用”的人才良性发展环境。
    2、技术储备


                                   5
    公司油轮船队规模全球领先,通过科学地制定运力发展规划,合理地选择新
建船舶类型、数量与建造时机,公司船队的船型、船龄结构不断优化,油轮船队
覆盖了全球主流的油轮船型。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与竞争洗礼,公司在航线规划、
安全管理方面的水平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极大地提升市场竞争力。
    3、市场储备
    公司油品运输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大型企业,例如国内中石化、中海
油、中石油等三大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英国BP公司、维多
(Vitol Group)、嘉能可(Glencore International)、托克(Trafigura)等全球知名
石油公司。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与之建立起了稳固的业务合
作关系,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未来稳步发展的基石。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有序推进现有业务,把握行业发展态势,积极应对风险因素
    公司现有业务运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在油运和LNG运输市场中不断提升自身
优势。2017年,油轮运力交付达到周期峰值,国际油运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然
而,由于压载水处理公约的实施,将导致部分运力可能暂时退出市场。而更具影
响的是,美国页岩油气革命将推动“东西两极”油气资源新格局的形成,国际原
油市场将形成北美、中东两大出口中心,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能源消费快速增
长,亚洲将成为全球能源贸易重心,全球油气贸易和运输格局调整为公司优化货
源结构、航线结构和客户结构提供了机遇。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坚持“船队规
模持续保持世界领先、业务结构要业界领先,争取世界领先、安全营销要世界领
先、商业模式要世界领先”的竞争策略,加强各板块、各部门之间思想融合、工
作融合、感情融合,相互支持配合、相互取长补短,开创深度融合的全新局面,


                                      6
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
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
和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
    3、加速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
趋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具有重要的
意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速推进业务发展战略的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
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
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
红政策,努力提高对广大股东的回报。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7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国海运、中远海运集团分别出具了《关于确保中远海运能源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中远海
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
行的承诺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8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中国海运的承诺
   作为中远海能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出具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关于
确保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中远海运集团的承诺
   作为中远海能控股股东中国海运的唯一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出具了《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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