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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8-06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7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
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上
述有效期将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
理,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
会提请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
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及第
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
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