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12-2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60,000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翁羿                                    杨磊




   徐一飞                                  安志娟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