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546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33 人
●本次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远海运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18 年
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已完成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 2017 年第
七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
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8 年 2 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国资考分[2018]65
号”《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
1
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及 2018 年第六
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
关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5.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作出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7.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
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
关公告。
8.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18 年第
八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由 134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5,787,000 份调整为 35,460,000
份,董事会依据授权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3 名激励
对象 35,460,000 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之后,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
上海分公司进行申请授予登记相关工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远海能股票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259、0000000260 、0000000261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2 月 1 日
5、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获授股数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刘汉波 总经理 475,000 1.340% 0.012%
陆俊山 党委书记 475,000 1.340% 0.012%
杨世成 副总经理 427,000 1.204% 0.011%
秦炯 副总经理 427,000 1.204% 0.011%
项永民 总会计师 427,000 1.204% 0.011%
罗宇明 副总经理 427,000 1.204% 0.011%
屠士明 纪委书记 427,000 1.204% 0.011%
赵金文 副总经理 427,000 1.204% 0.011%
李倬琼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380,000 1.072% 0.009%
赵宇光 总经理助理 380,000 1.072% 0.009%
公司所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19 人 6,079,000 17.143% 0.151%
其他 公司总部核心骨干,共 56 人 13,444,000 37.913% 0.333%
公司主要子公司核心骨干,共 48 人 11,665,000 32.896% 0.289%
授予合计,共 133 人 35,460,000 100% 0.879%
三、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 7 年;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
划持有的股票期权将被锁定,不得行权;锁定期满后在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相关
业绩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下述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33%
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33%
第三个行权期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7 日 34%
注:如上述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时间起始日并非交易日,则以行权期内的首个
交易日为起始日,如上述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时间截止日并非交易日,则以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截止日。
3
四、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
容一致。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