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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7-0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目录



会议议程…………………………………………………………………3


会议须知…………………………………………………………………5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7


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10


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13


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16


议案 5 关于申请清洗豁免的议案………………………………..……18


议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19


议案 7 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21




                              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正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主持人:刘汉波董事长(或受推举的董事)


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题:
    (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5、关于申请清洗豁免的议案


                                3
    特别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
   6、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7、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二)2019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非累积投票,审议: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5、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二、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三、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四、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或“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
正常秩序。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
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本次大会审议大会议案后,应做出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4 项议案应获得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3、6-7 议案及 2019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
别股东大会的第 1-5 项议案应获得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或 2019


                              5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5 项议案应获得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75%以上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3、5-7 项议案;2019 年第一次 A 股/H 股
类别股东大会第 1-5 项议案应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七、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1-3、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人。
    2019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人。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
 中 远海 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一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资本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为进一步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票方案中的“(四)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进行调整,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时

                                       7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具体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

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

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

定。

    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如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

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时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果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如果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


                               8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

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

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

定。

    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

程未形成有效的询价结果,中远海运集团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9
中远海 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二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7年第十次董
事会会议、2017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3日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香港证券及
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向本公司授予了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清洗豁免的同意函,并就特别交易给予同意。
    本公司2018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据此编制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公司2018年第九次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10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据此编制

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股票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

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预案内容                    修订内容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审批情况;更新发行价格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定价原则、决议有效期相关
                                                      内容
                                                      更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释义                       释义
                                                      充协议等释义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更新公司办公地址信息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   更新公司财务数据、业务数
                         景和目的                     据和行业相关数据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   更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相
股票方案概要             系                           关内容
                                                      更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
                                                      决议的有效期相关内容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审批情况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
                         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   更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相
情况及《股份认购协议》
                         充协议摘要                   关内容
及其补充协议摘要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更新公司财务数据、业务数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况                           据和行业相关数据
析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    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   更新相关财务数据
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   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
分析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更新相关财务数据、业务数
                         说明                         据、审批风险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
第五节 利润分配情况                                   更新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更新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
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采   响                           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取的填补措施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   更新相关业务数据


                                       11
                  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
                  的储备情况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12
中远海 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三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中对《股份认购协议》第 2.3 条作出修

订如下:

    “双方同意,中远海能以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中远海能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

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发行价格向中远海运集团发

行 A 股股票。


                                      13
    如果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如果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中远海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

础上接受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

则确定。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

过程未形成有效的询价结果,中远海运集团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2、除上述修订外,《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适用

中国法律。

    4、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仲裁以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力。


                             14
    5、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时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

    (2)本协议经中远海能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及

    (3)《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15
 中远海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材料四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

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

并就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

施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二次修订稿)。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

次修订稿)》以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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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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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五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5      关于申请清洗豁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则 26 之豁免注

释 1,就因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本次方案修改)而导致须就中远海运

集团或与中远海运集团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之全

部公司股份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之任何责任,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因本次修改非公开发行方案而需要重新取得的清洗豁免;并授权公

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公司进行其可能认为属必需、适宜或权宜的情况

下,作出一切行动及事宜及签立有关文件(包括于需要加盖公司印鉴

的文件上加盖本公司的公司印鉴)及采取一切步骤,以进行与清洗豁

免有关或就清洗豁免所作出之任何事宜或使其生效。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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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六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36 (1) 条及第 19A.38 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如下特别授权: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中按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且不低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如果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果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

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

产将作相应调整)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发行对象(包括中

远海运集团)发行不超过 806,406,572 股 A 股股票(可予调整)(包

括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19
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中远海运集团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20
 中远海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七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7      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就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将于

紧接发售期间开始日期发送邀请文件,邀请目标合格投资者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进行认购。每名有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各自(包

括现有 A 股股东,但沪港通安排下的沪股通投资者除外)亦有权在

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会议后向公司表明其意向,并提交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意向书,以收取邀请文件。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除非境外投资者为已获

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境外战略投资者,否则其不得以现金方

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经考虑适用中国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定,及考虑到避免因境外投资者参与而可能出现募集资金

到位的延迟和不确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标发行对象的范围将不

包括所有 H 股股东。上述关于发行对象范围的安排并不违反适用的

中国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

                                       21
    此外,最终的认购对象(即最终认购对象中是否会存在现有 A

股股东)无法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后可行日之前预先确定。因此,

鉴于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向前 20 大股东发送本次

A 股认购的邀请文件,该等股东(或公司其他股东)可能会被公司确

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由于不适用于所有股东的安排,

将构成《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规则 25 项下的特别交易,并且

须获执行人员(指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任何获其转授权

力的人)的同意,而该同意(倘获授予)须待(i)独立财务顾问认

为特别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ii)独立股东于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上述特别交易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举行之

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因公司现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款,以(i)修改最

低价格机制条款以容许根据分红情况的调整及(ii)更改中国远洋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认购上限,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经修改后将构成《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规则 25

项下的特别交易,并须再次获执行人员的同意及该同意(倘获授予)

须待(i)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特别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ii)独立

股东于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

    据此特别交易的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提呈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供独立股东审议及批准。公司及其联系人与一致行动人及涉及或有

意参与股份发行、认购事项、清洗豁免(指执行人员根据《香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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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 26 的豁免注释 1 就中远海运集团因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而导致须就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或

同意收购的中远海能全部证券作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而授

出的豁免)及/或特别交易人士将就提呈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特

别交易决议案放弃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适用的中国法规,倘任何类别股份附有的权利变

更,应当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由受影响类别股份持有人于

另行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因此特别交易的决议案将

于股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提呈,供非关联股东

审议及批准。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中远海运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将

就提呈股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特别交易决议案放弃投

票。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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