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19-07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79,449,27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55,001,82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24,447,4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573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046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5269 1 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2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55,001,823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60.4891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4,047,456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32.7197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汉波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为董事长刘汉波先生、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朱 迈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阮永平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林 红华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承智先生、芮萌先生和张松声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1 人,为职工监事徐一飞先生。监事翁羿先生、杨 磊先生及职工监事安志娟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李倬琼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秦炯先生、总会计师 项永民先生、副总经理罗宇明先生、副总经理俞伯正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境内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郝明骋律师、贺琳菲律师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54,992,498 99.9994 4,615 0.0003 4,710 0.0003 H股 423,577,456 99.7950 870,000 0.205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078,569,954 99.9577 874,615 0.0421 4,710 0.0002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54,992,498 99.9994 4,615 0.0003 4,710 0.0003 H股 423,577,456 99.7950 870,000 0.205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078,569,954 99.9577 874,615 0.0421 4,710 0.0002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54,992,498 99.9994 4,615 0.0003 4,710 0.0003 H股 423,577,456 99.7950 870,000 0.205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078,569,954 99.9577 874,615 0.0421 4,710 0.0002 3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54,992,498 99.9994 4,615 0.0003 4,710 0.0003 H股 423,577,456 99.7950 870,000 0.205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078,569,954 99.9577 874,615 0.0421 4,710 0.0002 5、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H股 421,907,456 99.4016 2,540,000 0.598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39,957,959 99.5269 2,562,015 0.4722 4,710 0.0009 6、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H股 421,907,456 99.4016 2,540,000 0.598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39,957,959 99.5269 2,562,015 0.4722 4,710 0.0009 4 (二) 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三)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5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H股 421,507,456 99.4010 2,540,000 0.599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H股 421,507,456 99.4010 2,540,000 0.5990 0 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继续延长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关于继续延长 118,050,503 99.9774 22,015 0.0186 4,710 0.0040 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工作相关事宜 的议案 6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5 项、第 6 项 议案,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及 2019 年第二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 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2、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6 项议案,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的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 项、第 2 项 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郝明骋、贺琳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