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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远海

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可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运营,

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造成影

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55,910,804.41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



                       独立董事: 阮永平 叶承智 芮萌 张松声

                                             2020 年 4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阮永平                      叶承智




芮 萌                       张松声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