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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油运的
议案》。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本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油运”),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油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公
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中远
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27)、《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本次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 30 日内,未收
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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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中远海能继续承
担。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4、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邮寄上述资料进行申报,具体邮寄信息如下:
    (1)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0 号 6 楼;
    (2)邮政编码:200080;
    (3)联系电话:021-65967605;
    (4)联系人:陈晨;
    5、如以传真方式进行申报,传真号码为 021-65966160,但债权申报所需的
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6、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传真文
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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