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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29,712,10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38,170,5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91,541,5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314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6.993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3207



                                     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朱迈进先
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刘汉波先生因提出辞呈,未出席此次股东大
   会;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倪艺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境内律师国浩(上海)律
   师事务所贺琳菲律师、李锴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香港立信德豪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任永强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236,287,817 99.9159 1,877,762             0.0839    5,000        0.0002

       H股        487,557,823 99.1895 3,983,701              0.8105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723,845,640 99.7851 5,861,463                 0.2147    5,000        0.0002

                                           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聘任任永强先   79,937,027      97.6989   1,877,762      2.2950   5,000     0.0061

        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一项(总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律师、李锴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3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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