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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
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一)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行
权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 = P0-V(其中:P0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行
权价格。)
    (二)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以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 A 股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0.20 元/股,2021 年 7 月 16 日为 A 股除权除息日。
   (三)根据上述规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0-V =5.94 元/股-0.20 元/股=5.74 元/股。
    注:P0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5.94 元/股);V 为每股派息额(0.20 元/股);P
为调整后行权价格(5.74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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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
    因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共
计注销期权 581,000 份。本次调整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剩余情
况如下:
                                          第 1 个行权 第 2 个行权 第 3 个行权
            人数         合计             期期权数量 期期权数量 期期权数量
                                          (份)      (份)      (份)
 调整前        112       29,361,000         9,689,130   9,689,130   9,982,740
 注销数量       2         581,000            191,730     191,730     197,540
 调整后        110       28,780,000         9,497,400   9,497,400   9,785,200


    注:上述注销人数 2 人中,皆为注销所有三个行权期的期权。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
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对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
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及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由于岗位变动、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导致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公司董
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了调整,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
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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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宜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但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中远海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60              曾向峰
                         86              陈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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