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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3-31  

                        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远海能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远海运油品运输
(新加坡)有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
有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维特公司、China Pool Limite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审核、战略规划的执行和监控、组织绩效考核与评价、企业组织
架构调整、制度管理、“三重一大”管理)、国际化业务、合规管理(包括企业合规管理、员工行为准则
的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国际制裁风险管控)、投资管理、资金管理、供应商和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
理、外包外协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运营管理(包括租船管理、调度管理、船舶安全运营管理、船舶安
全成本管理、运营监控)、网络安全管理及薄弱领域建设与实施情况。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资金与费用、关联交易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航次核算与商务管理、船舶租入与
租出。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类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性税前利润     达到或超 过合并报表 经   达到或超 过合并报表 经   小于合并报表经营性税
 潜在错报金额       营性税前利润的 5%        营性税前利润的 1%,但    前利润的 1%
                                             小于 5%
 营业收入潜在错     达到或超 过合并报表 营   达到或超 过合并报表 营   小于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报金额             业收入的 0.5%            业收入的 0.2%,但小于    的 0.2%
                                             0.5%


说明:
    当年/当期合并报表发生亏损的,公司选择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指
标。原则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指标与财务报表审计选择的重要性水平认定指标趋同。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公司财
                    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表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极限包括但不限于:
                    - 财务报告的重报;
                    -一个或多个审计调整的结合,且超过审计重要性水平;
                    -公司编制财务报告能力的局限;
                    - 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 关键监督职能(如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无效;
                    - 重大偏离预算;
                    -企业的重大损失,且能够合理证明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 控制环境无效;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未达到或超过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未构成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的      达到或超过 5000 万元    达到或超过 1000 万元, 小于 1000 万元
 绝对金额                                    但小于 5000 万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公司重大财产
                     损失或其他重大问题,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表明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 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战略目标;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监管机构的处罚;
                         -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 重要业务流程的制度系统性控制失效;
                         - 以前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
                     起管理层重视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未构成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
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
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关联方识别与披露、信息系
统等方面仍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但其不影响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内控评价
工作小组已向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会及相关管理层进行了汇报;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
进行整改落实。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善。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2 年我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任永强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