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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港”),
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中发香港借入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1.4 亿美元借款,
本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为中发香港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中发香
港提供担保余额为 8.5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58.45 亿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5.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形,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中发香港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 1.4 亿美元流动
资金贷款,本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为该融资本息全额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经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审议批
准,本公司可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
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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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以及上述四家公司之间提供融
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14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预计担保
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及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
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0)。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1 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2 年 0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25                173.58
     负债总额                        130.64                123.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0.61                 71.46
     流动负债总额                    100.01                 83.57
     净资产                           54.62                 50.38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7                 40.02
     净利润                            1.87                  0.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发香港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 1.4 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中远海
能作为共同借款人为该笔借款本息全额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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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被
担保人中发香港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通过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可显著降低
融资成本且审批流程更为快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约 3.24 亿美元及约 450 万欧元(合计约合人民币 22.61 亿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3.81%,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7.91%。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约 11.23 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 77.22 亿元),
本公司累计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约 10.93 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 75.16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12.66%,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6.2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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