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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
港”),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
司”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中发香港借入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7,000 万美元借
款,中远海能作为共同借款人,为中发香港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
担保在内,本公司为中发香港提供担保余额为 7.5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51.56 亿
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5.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中发香港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 7,000 万美元
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为该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经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审议批
准,本公司可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


                                     1
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
及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以及上述四家公司之间提
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14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预计
担保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及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0)。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1 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26                173.58
     负债总额                         141.47                123.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9.38                 71.46
     流动负债总额                      83.46                 83.57
     净资产                            57.78                 50.38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87                 40.02
     净利润                             2.64                  0.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发香港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 7,000 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中
远海能作为共同借款人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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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被担保人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
被担保人中发香港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通过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可显著降低
融资成本且审批流程更为快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约 3.19 亿美元及约 450 万欧元(合计约合人民币 22.27 亿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 3.26%,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7.05%。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约 9.93
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 68.27 亿元),本公司累计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约 9.93 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 68.27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
例为 10.00%,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1.62%,逾期担保数量为
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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