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7 华电国际 2020/9/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6.84%股份的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9 月 2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提请将该项议案内容提交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0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4 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订立框架 √
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 √
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 30%或以
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燃料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度
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
1.02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 √
股 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
品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
1.03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 √
股 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和服务及
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130 亿元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中国华 √
电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议案》
3 关于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4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有关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第 4 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3 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2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对 1-2 项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订立框
架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
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燃料及该持
续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
1.02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
接持股 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
设备、产品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
度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
1.03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
接持股 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
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3 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
民币 130 亿元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中国
华电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 亿元的议案》
3 关于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