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3-2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普通股(A 股)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
限公司 45.15%股权以及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
限公司 36.8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现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
披露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预案》等文件。上述
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上述预案披露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5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上证指数(000001.SH)、电力指数(代码:
882528.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预案披露日 预案披露日
项目 涨跌幅
前21个交易日 前1个交易日
华电国际收盘价(元/股) 3.23 3.37 4.33%
上证指数 3,585.05 3,363.59 -6.18%
电力指数 3,219.47 3,567.40 10.8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10.51%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6.47%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
除上证指数(代码:000001.SH)和电力指数(代码:882528.WI)因素影响后,
公司股价在本次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
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