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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航空: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3-3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6 年,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境内外上市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我们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共有 5 名独立董事,超过董事人数三分之一,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的成员均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多数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宁向东,男,51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毕业。宁先生 1990 年参加工作,曾任清华
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
任,哈佛商学院、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香
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并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推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歌尔声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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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宁先生自
2010 年 12 月 29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还兼任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
独立董事,以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长乐,男,65 岁,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北京师
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荣誉院士,凤凰卫视创始人,
自 1996 年起担任凤凰卫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
2000 年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后担任董事局主席兼
行政总裁。刘先生领导凤凰卫视在华人传媒领域创造出的卓越成
就获得了海内外各界的广泛赞许,有“传媒智者”、“亚太最具创造
力之华商领袖”、“最具中国商业精神企业家”之称,并曾获得“罗
伯特蒙代尔世界经理人 CEO 成就奖”、“亚洲品牌创新年度人物
大奖”、“华商领袖年会‘领袖人物’年度人物大奖”、“2012 DHL/南
华早报香港商业奖之“商业成就奖”,2015 获新加坡亚洲电视大
奖颁发“杰出贡献大奖”。刘先生自 2005 年起至今连续担任着国
际艾美奖世界电视节主席的职务,2008 年荣获国际电视艺术与
科学学院授予的“国际艾美理事会奖”。刘先生 2009 年获任“世界
华文媒体合作联盟”名誉主席;2010 年出任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
理事会特约顾问。2014 年出任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第六届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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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副总会长。刘先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及第十一届
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
主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刘先生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
任为太平绅士,2010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
2016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金紫荆星章。刘先生自 2011 年 11 月
30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劲松,男,52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会计系,在职取得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先生 1985 年参加工作,曾任湖南邵阳市财
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
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审计学会理事。目前还兼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还担任威灵
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谭先生自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为,男,54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管理专业毕业并获得
工学硕士学位。郭先生在业务策略发展及业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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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经验。曾任联想集团执行董事及高级副总裁,神州数码控股有
限公司(“神州数码”)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及首席执行官,鼎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神州数码董事局主席,及神州数码
若干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董事。目前还兼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Kosalaki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董
事。此外,郭先生还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
员会委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及中国
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等社会职务。郭先生曾
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2 年度)、中国未来经济领袖
(2003 年度)及首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2005 年度)
等重要奖项,并获《财富》(中文版)评为 2011、2012、2013
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 50 位商界领袖之一。郭先生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焦树阁,男,51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数学系控
制理论专业本科毕业,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系统工程专业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焦先生在基金管理和股权投资
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现任 CDH Chin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鼎晖投资”)董事及总裁。焦先生曾任航天工业部第
710 研究所计算机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副
总经理,也是鼎晖投资的创始人之一。曾任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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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目
前还兼任鼎晖投资关联企业的董事,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万州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九阳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以及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河套酒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孚南平电池有限公司、上海青晨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焦先生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 年任职期间,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16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3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4 次为现场会),1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积极出席会议,会前认真审阅
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我们详细听
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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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董事高管等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相关决议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表决结果

宁向东       37        3         33            1     0          否            赞成

刘长乐       37        1         33            3     0          否            赞成

谭劲松       37        4         33            0     0          否            赞成

 郭为        37        3         33            1     0          否            赞成

焦树阁       37        4         33            0     0          否            赞成

        通过发挥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我们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
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16 年,公司积极配
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我们通过
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认真审阅公司发送的材料,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重大事件。2016 年,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我们对所有议案均以赞成票一致通过,
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加强对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定期在董事会会议上做出通
报,确保我们及时掌握重大事项的进展,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投融资动态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以及负债结构调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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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6 年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
用、负债结构调整、董事高管任免、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等事项,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
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2016 年,公司根据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的
要求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开展了以下主要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以下简称“南航集
团”)签署《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公司 100%股权之转让协
议》,公司以人民币 40,057.04 万元的价格向南航集团购买其全
资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公司 100%的股权;
    (2)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维持交易上限 80 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
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3)南航海南分公司向与中信南航(南航集团持有 49%股
权)签署协议,购置三亚基地市区办公用房,总投资 5801.33
万元;
    (4)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签署《房屋与土地租赁
框架协议》,约定年度交易上限为人民币 1.3 亿元,协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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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签署《客货销售服
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人民币
2.5 亿元提高至人民币 2.6 亿元,到期日与原协议一致,即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签署《客货销售及
地勤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关联交易年度上限为:公司向南
航地勤支付的费用(代理费、货物处理费等):2017 年不超过
人民币 2.7 亿元、2018 年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2019 年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司向南航地勤收取的租金(场地及设备等):
2017-2019 年各年度均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协议有效期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对中
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 5 亿元(其中
151,402,450 元为增加资本公积)。其中,南航集团增资金额
为人民币 330,111,082.04 元,维持原股比 66.022%不变;南
航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69,888,917.96 元,股比由 21.089%增
至 25.277%。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24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10.73 亿元;各股东股权比例变为:南航
25.277%、南航集团 66.022%、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3.164%、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3.164%、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1.582%、广州
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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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其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
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
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2016 年,我们对公司年度内的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6 年不
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3、负债结构调整:2016 年公司不存在新增募集资金,也不
存在前期未使用完毕而在本期继续使用的募集资金。我们特别关
注美元升值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多次在董事会会议上督
促公司尽快调整负债结构。2016 年公司通过加大直接融资比重,
进一步优化负债币种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其中通过超短融、
公司债等直接融资方式资筹集资金 340 亿元,发行利率均创同
期最低,与同期银行贷款下浮 10%相比,2016 年节约财务费用
1.69 亿元,债券存续期内可节约财务费用 5.06 亿元。2016 年公
司的直接融资比例由年初的 29.6%升至 88.94%(不含融资租赁),
人民币负债比例由年初的 29.61%提高至 51.66%,美元负债比
例由年初的 60.6%降至 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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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2016 年,公司控
股股东南航集团推荐王昌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我们对此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管的
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将审核意见提交了董事会。我们还根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年薪制管理规定》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年薪兑
现。同时,我们还关注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延期换届,对此我
们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境内外监管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和管理层
的换届工作。
    5、业绩预告:报告期内我们一直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与
公司及审计师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发布业
绩预告。2016 年公司共发布 1 次业绩预告。1 月 27 日,公司发
布业绩预增公告,预计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到 130%。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
议,建议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国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美国财务报告以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专业服务,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6 年香港财务报告提供专业服务,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
作情况决定其酬金。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已提交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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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金分红:2016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5 年度可
分配利润,建议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7.85 亿元,按公司
总股本 9,817,567,000 股计算,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我们对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上述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既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
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董事
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6 年 7 月完成向境内外股东分红派息事宜。
公司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们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未完全履行完毕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就截止 2016 年底全部未履行
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控股股东在承诺期内
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做出了如实的披露。在 2007 年 8 月 14 日公
司与南航集团的资产买卖的关联交易中,公司购入的南航食品公
司有房屋建筑物 8 项,合计建筑面积 8,013.99 平方米;培训中
心房屋建筑物 11 项,合计建筑面积 13,948.25 平方米,因各种
客观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此,南航集团出具承诺函,承
诺:(1)上述权证由南航集团负责在 2008 年底前办理完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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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南航集团承担并支付;(3)南航集团
对上述两项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对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A、未取得权证对生产带来的损失,B、未取得权证所
引起的潜在风险导致的损失。由于产权变更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的
法律法规,并涉及政府审批等一系列程序,南航集团一直在与政
府进行积极沟通,但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承诺还未完全履行完毕。
根据南航集团最近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南航集团承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办理工作,并愿意承担因承诺事项对南
方航空造成的一切损失。
    9、信息披露的执行:根据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要求、《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我们仔细审阅会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
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境内外披露的一致性。2016 年,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此外,为增加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公司每月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生产运营数
据。在定期报告披露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指
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以诚信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在年报披露前,我们和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及时有效的
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外部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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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的整体安排;仔细审阅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做好年报工作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与审计师
电话沟通、单独见面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审计师
严格依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
师对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就相关问题询问公司财务部及外部审
计师。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
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境内外监
管机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
    10、内部控制的执行:2016 年,根据修订的《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加强了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我们与公
司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召开会议,聚焦公司管
理的高风险领域,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增加业务流程的评估并扩大内控测试范围。我们还就审
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等事项,与审计师进行
多次沟通,确保公司顺利完成内控评价工作。我们持续关注公司
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审阅并批准内部审计计划的制
订、编制与实施,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评估
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的有效运作,确保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我们还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关于
公司内控情况的审核意见,关注内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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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构建较为完善的内
控体系和评价体系,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能为公司真实、客观、
公允地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公司 2016 年度不存在财务
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2016 年,公司董
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依法
运作,董事会共召开 3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4 次为现场会),
1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2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各项议题均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题,董事会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法律程序。
2016 年,公司还增补了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我们依法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客
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17 年,我们将继续
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协作,重点关注国企
改革、资本运作等,以及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的持续完善等,
我们将通过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特长,努力为董事会提供更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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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协同发展。
    我们对公司在 2016 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
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宁向东       刘长乐   谭劲松   郭为    焦树阁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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