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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18-09-28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2018-05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578,073,089 股

        发行价格:6.0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995.78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488,178,222.86 元

        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人民币, 锁定期(月)
                                                     元)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89,202,658     2,945,000,001.16       36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2,999,999,997.40       12

  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845,999,997.22        12
  4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     121,262,458      729,999,997.16        12

                                        1
      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5                               242,524,916   1,459,999,994.32   12
      股份有限公司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106,312     409,999,998.24    12

 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106,314     109,000,010.28    12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新增限售股份的限售期自登记完成次日起计算。

        资产过户情况:截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中国南方航

          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已办理完珠

          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的 50.00%股

          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名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

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和 H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13 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出具《民

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可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

20177 号),核准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

行 H 股股票方案。
    2018 年 5 月 4 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出具《民
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延续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
延20181 号),同意《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
可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20177 号)延期六个月,有效
期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3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南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235 号)。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1,578,073,089 股

    4、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

期的每股净资产孰高。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核准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4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DA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A1=PA0/(1+EA)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

式调整:PA1=(PA0-DA)/(1+EA)

    其中,PA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A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期首日,即 2018 年 9 月 10 日,根据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向上取 2 位小数)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6.02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6.02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995.78 元

    6、发行对象: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

集团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

                              5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21,772.92 元(不含增值税)

    8、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488,178,222.86 元

    9、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瑞银证券”)

    10、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 名发行对象

已将认购资金现金部分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381 号《资金验证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止,

瑞银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资金现金部分总额(含获配投资者的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7,758,919,995.78 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止,瑞银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

华振验字第 180038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9 月 19

                             6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78,073,0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0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499,999,995.78 元,扣除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

用总计人民币 11,821,772.9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488,178,222.86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股本) 人

民币 1,578,073,089.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910,105,133.86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A 股股份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

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南航集团已办理完珠海保税区摩天

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的 50.0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本

公司名下。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
                             7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

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除南航集团外,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存在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

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

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8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人民币, 锁定期(月)
                                                    元)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89,202,658   2,945,000,001.16       36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2,999,999,997.40       12

  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845,999,997.22       12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
  4                                   121,262,458     729,999,997.16       12
        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5                                   242,524,916   1,459,999,994.32       12
        股份有限公司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106,312     409,999,998.24       12

  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106,314     109,000,010.28       12


       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

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

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南航集团

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市流通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将于 2019 年 9 月 26

                                       9
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南航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

       注册资本:1,17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

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南航集团以现金及资产认购 489,202,658 股,认购此次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南航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

                              10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南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采购

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委托贷款等关联交

易,与关联方有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均已披露并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天柱路 28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强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

国内外航空煤油及其他成品油检测、加注业务;运输航空、通用

航空及服务保障相关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经营管理;

进出口业务及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民用机场投资、建设、

运营及相关咨询服务;民用航空保障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车辆(包

括零配件)研发、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民用航空保障有关的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自有土地开发和经营;土地、设备等资产

                            11
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券、基金、

保险、信托、银行领域的投资与管理;与上述服务有关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

点≤60°C](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498,338,870 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

上市规则下需披露的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2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558 号(乙)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689.7713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煜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内地至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

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市际包车客运;市县际定

线旅游客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

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预包装食品(不

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工艺礼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

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业

务,职工食堂、航空配餐(限分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140,531,561 股,认购此

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13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4、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C2616(仅限办公用途)(JM)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

公司(委派代表:刘学诗)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

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认购

121,262,458 股,认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与发行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14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5、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注册资本:13,1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242,524,916 股,认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15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发

行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6、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钢

    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确定。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68,106,312 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16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7、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注册资本:4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18,106,314 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17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A 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 A 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                                   持股数量       占 A 股股本
           股东名称(全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比例(%)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039,228,665        57.52    A 股流通股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1,159,441         4.57    A 股流通股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07,595,542         1.53    A 股流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4                                      64,510,900         0.92    A 股流通股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60,130,721         0.86    A 股流通股
     沪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6,256,422         0.80    A 股流通股
7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53,700,900         0.76    A 股流通股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
8                                      39,840,300         0.57    A 股流通股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9                                      33,820,661         0.48    A 股流通股
     投连-多策略优选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
10                                     27,373,742         0.39    A 股流通股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803,617,294        68.40
                                      1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A 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

A 股股东情况如下:
                                                  占 A 股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全称)                        股本比 条件股份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量(股)
                                                                        A 股流通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528,431,323   52.65   489,202,658   股及限售
                                                                        流通 A 股
                                                                        限售流通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5.79   498,338,870
                                                                          A股
                                                                        A 股流通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19,604,156    3.72            -
                                                                            股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                                         限售流通
4                                   242,524,916    2.82   242,524,916
     份有限公司                                                           A股
                                                                        限售流通
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1.63   140,531,561
                                                                          A股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
     (广州)有限公司-国新央企                                         限售流通
6                                   121,262,458    1.41   121,262,458
     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                                           A股
     合伙)
                                                                        A 股流通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07,595,542    1.25            -
                                                                            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A 股流通
8                                    64,510,900    0.75            -
     司                                                                     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
9    分红-个人分红-005L-          59,937,221    0.70            -
                                                                            股
     FH002 沪
                                                                        A 股流通
1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53,616,500    0.62            -
                                                                            股
              合计                6,136,353,447   71.34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及 H 股完成后,公司增加 2,178,999,01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及 H 股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南航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

                                      19
开发行 A 股及 H 股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
                (2018 年 8 月 31 日)
 股份类别                                                                  记日)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股)
无限售条件 10,088,173,27           100.00%                   -
                                                                 10,088,173,27
                                                                                       82.24%
股份                   2                                                     2
其中:A 股   7,022,650,000          69.61%                   - 7,022,650,000           57.25%
      H 股 3,065,523,272            30.39%                   - 3,065,523,272           24.99%
有限售条件
                       -                 - 2,178,999,014 2,178,999,014                 17.76%
股份
其中:A 股                -              - 1,578,073,089 1,578,073,089                 12.86%
      H股                 -              -        600,925,925      600,925,925          4.90%
             10,088,173,27                                       12,267,172,28
   合计                            100.00% 2,178,999,014                              100.00%
                         2                                                   6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及 H 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将发生变化,发行人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及 H 股

的发行结果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

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进

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

      2、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和市场需求优化内部资源配臵,提

升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实现

可持续发展及战略落地。
                                             2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将有助于扩充公司机队规模,增强公司

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发动机维修需求,进一

步节能减排,提升公司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引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响应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

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战略合作号召的同时,有助

于进一步激发资本活力、提升双方经济效益,在扩大双方航线网

络覆盖、完善航线网络开拓、优化市场营销推广等方面具有重要

意义。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公司净资产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

高,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为公司进一步发挥主业优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公司实现

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

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公司继续严格按《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

       4、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

化。

       5、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南航集团及其

                              21
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同业竞

争和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也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保荐代表人:王欣宇、顾科

     经办人员:王珏、张阳、马步青、尤煜、李燕、黄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联系传真:010-5832 8964

     (二)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员:于宏刚、赵鑫、赵凤滨、陈绍锋、伊术通、高诚

伟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76

     联系传真:010-65608450

     (三)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事务所负责人:唐健锋

    经办律师:章震亚、吴晓青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环球都会广场 57 楼

5701-02 室

    联系电话:020-87302008

    联系传真:020-87306208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洁、郭文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毕马威大

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传真:010-85185111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洁、郭文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毕马威大

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传真:010-85185111

                             2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2、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

书

     5、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

证明文件及律师事务所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登记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托管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