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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航空: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5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

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具体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1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 1,6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
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

排,结合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

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

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债券票面利率

                               2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

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未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自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

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

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3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

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

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

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

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

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

                              4
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

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

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5
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

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

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
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等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6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

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

                                7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 5 个交易

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

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

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

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

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8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

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

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70%时,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9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

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

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

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

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 A 股股

                              10
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

记在册的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含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

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

例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

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

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是不限

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权

的部分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

                              11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

协商确定。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

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所

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12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4)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

换公司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

回购、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回购致使的减资除

外)、合并、 分立、重组、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

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

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

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 1,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一) 飞机购置、航材购置及维修项目        2,168,601.96       1,060,000.00
(二) 引进备用发动机                         65,553.50          60,000.00
(三) 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0         480,000.00
                 合计                      2,714,155.46       1,60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

                                      14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评级事项

   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

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

                             15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情请见公

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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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并同意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

公告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 A 股所有

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安排享有优先配售权,

有权参与优先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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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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