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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 4040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荣辉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中标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
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
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
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七天
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