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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
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 融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部分资金需求。公司 2021 年度
拟向非关联方进行 150 亿元的债务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
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用于公司资金周转、项目建设等。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非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新增
债务融资额度在融资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 其他说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
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
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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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融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如涉及担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
义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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