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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6-0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忠

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徐锡荣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国昀、孙家红、徐锡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家红、张国昀

     (三)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张国昀,男,1975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称、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锡荣,男,196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
    孙家红,男,197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副研究员职称。

     (四)   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职,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我们没有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不存在影响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1 次,通讯表决会议

     10 次,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财务决算报告、预算报告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等议案。

         2.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6 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

     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 2019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公司召开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8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召开董   实际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缺席
                                出席方式
         事会次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现场    通讯    委托


张国昀    11       11         1    10       0        0       否         6      0
徐锡荣    11       11         1    10       0        0       否         6      0

孙家红    11       11         1    10       0        0       否         6      0

         (二)参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参加了公司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 11 次(10 次通讯表

     决方式)和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对历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且均未提出异议,同

     时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积极参加了公

     司 2020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 6 次,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做

     的陈述及汇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

     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共同研究公

     司未来发展的方向。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

     务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个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

     们的密切联系,定期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为我们

     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 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浙
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

交易进行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 7-12 月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

案前,取得了我们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

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此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违规对

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简历,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

的要求。

    (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省新能源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如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

照届时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要求,全面开展

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认真勤勉、恪尽

职守的态度履行各自的职责。2020 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8 次,战略与决策

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

性,有力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四、 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0 年,无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0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0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总体评价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职,认

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积极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发挥独立董

事应有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
                                                        2021年5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张国昀                     徐锡荣                    孙家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