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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7001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宣读《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宣读《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宣读《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宣读《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宣读《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宣读《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宣读《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宣读《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宣读《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2
      10.宣读《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宣读《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通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
司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完成了既定的各项
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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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勤勉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
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开展。
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2020 年,公司在新冠疫情叠加抢装潮,项目建设“关门期”倒逼等重
重考验下艰难起步,始终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奋起直追,齐心协
力打赢了项目建设和企业上市两大攻坚战。“十三五”以来,公司紧紧围绕
“三型”现代能源企业和“两高”目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了从
单一水电产业向“风光水氢”多业协同跨越式发展转型。
    截止 2020 年底,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3.47 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 2.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65.99%。公司已投产电站控股装机容量 268.605
万千瓦;全年累计上网电量 33.33 亿千瓦时。
    2020 年,公司主要在五个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项目开发
硕果累累,公司坚持“收购和新建并重、海上和陆上并重、省内和省外并
重”方针,实现从单一水电产业向“风光水氢”多业协同跨越式发展转型;
二是企业上市首发过会,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顺利通过发审会,;
三是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公司认真研究部署并圆满完成涉及板块改革发展
的八大任务;四是改革活力充分激发,试行一揽子决策机制,规范中介服

                                   5
务类机构市场化选聘,有效提高投资决策效率,为项目开发提档增速,市
场化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五是党建群团凝心聚力,公司认真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管大局、把方向、
保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建工作引领发展,切实把国企的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主要包括董监高聘
任、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融资租赁等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得
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 6 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2020 年第一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次临时股东                   《关于 2019 年 7-12 月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18 日
   大会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股   2020 年 5 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东大会         8日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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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第二
              2020 年 6 月 《关于子公司清能发展和氢能技术 2020 年度
次临时股东
                 27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大会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2020 年第三
              2020 年 8 月 《关于提前清偿浙江清能债务暨关联交易的
次临时股东
                  4日        议案》
   大会

2020 年第四
              2020 年 9 月 《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并 预 计
次临时股东
                  2日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大会

2020 年第五
              2020 年 9 月 《关于选举周永胜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11 日
   大会                      《关于选举沈春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

决策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根据《公司章
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就专业性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并提供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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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
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为公司管理出谋献策,提出系列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针对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认真进行审核并出具了
书面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利益。
    (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 IPO 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凤凰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公司董
事会围绕 2020 年内具备上会审核条件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 IPO 上市各项
工作,在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及上市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
2019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预披露更新等材料申报工作,完成证监会四
轮反馈意见回复,并于 12 月底成功通过发审会审核。
    2. 治理规范化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要求,以企业上市为契机,顶层设计规范公司“三会一层”管理,做
到按章程行权、依规则运行,形成权责对等、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

理体系,制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风控措施,优化了内控体系,公司实际治理
情况达到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司规范化治理的要求。

    3. 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为全面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
战赢”的目标,公司董事会全力推进在建项目抢抓并网工作,江苏竹根沙
海上风电项目首批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嘉兴 1 号海上风电项目首批机组具

备并网条件;嵊泗 2 号海上风电项目全面开工;宁海成塘 2.2 万千瓦“渔
光互补”、新疆北塔山 2 万千瓦、5 万千瓦光伏项目、青海大柴旦、新疆五
家渠、宁夏中卫陆上风电项目均于 2020 年底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8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将迎来倍速发展阶
段。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0 年 9 月和 12 月两次表态,定下了中国 2030 年前
达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以及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
到 12 亿千瓦时以上的新目标。国家《可再生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
制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成本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化方

向,优先发展、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在绿证、碳排放交易、配额制等多
制度并行下,将为可再生能源实现市场化低成本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我国
新能源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有望实现从补充电源到替代电源并最终
成为电力系统主导电源的跨越式发展。
    激烈竞争成为新常态。平价上网已全面到来,可再生能源补贴红利已
成为过去时。平价时代,项目要靠市场化竞争方式取得,政府对于项目配

套等要求不断加码,项目开发难度增大。同时,短期内,项目开发成本下
降有限,交易成本增加,项目收益会受到一定影响,必须要做好打持久战
的准备。

    供需消纳迎来新挑战。负荷中心和发电中心的空间错配,消纳难题需
要进一步解决。三北地区风光电资源丰富,但消纳能力严重不足,电力负
荷中心集中在东部较发达省市,供需存在空间错位。 “平价上网”目前只

走完了第一阶段,完全实现平价,还需要解决储能成本和长距离输电的经
济性。
    平价上网孕育新机遇。进入平价上网微利时代,“风光水火储一体

化”“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将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
必须坚持区域化、规模化、基地化开发,零星、分散式的开发一方面是人
力跟不上,同时管理成本和难度也会增加,只有坚持区域聚焦和基地开发
                                  9
模式,才能实现规模效益。
    (二)2021 年经营计划及工作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雄心勃勃的“3060”宏伟目标。我国以煤炭为主
的高碳能源结构快速向清洁能源为主的低碳能源结构转变,已是大势所
趋,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出新的使命要求。“十四五”是推动
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善战者,求之于势,要客观分析这一
关键时期的形势与环境,深刻认识新发展格局下的新挑战新机遇,切实打

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主动战、攻坚战。2021 年公司计划做好以下重点
工作:
    1、多业协同,坚持发展为要:强化战略引领,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
抢抓在建项目落地。2021 年是三个海上风电项目政策“关门期”,全力确
保三个海上风电项目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同时坚持“区域聚焦、重点
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坚持多业发展,以“风光水氢”为主业,区

域聚焦。
    2、精益挖潜,坚持经营为本:产融结合,全力实现公司 2021 年上半
年上市发行目标,加强资产管理,增强产业协同,打造集约高效的管理体

系,加强电力市场营销,统筹加强财务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积极寻求多渠道融资方式,进一步满足公司未
来资本开支及战略性资产收购需求,持续提升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完善企

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公开制度,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做
好出资人代表管理,保证自主经营决策有序、高效执行。

    3、防患未然,坚持安全为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计
划、检查、整改、考核“四位一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慎终如始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预
                               10
案演练,实现制度保障能力、应急准备能力、预防预警能力、救援处置能
力同步提升,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分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依托应急
指挥系统、安健环管理系统、防汛指挥中心等网络化信息平台,切实提升
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时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既定的经营计
划和方针,与公司经营层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
管理水平,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有诺必践、守土有责、守土有成,按

照“开新局、稳经营、强创新、走前列”总体方针,购建并举大力发展可
再生能源,奋力开创高质量协同发展新格局。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11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浙江省
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12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省新能源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
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13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2020 年度,股份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省
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
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股份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内容
如下: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 2019 年 7-12 月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三项议案。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0

                                 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审核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八项议案。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中康电力、中
康运营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清能发展和氢能技术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项议案。

    (四)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清偿浙江清能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六)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并
预计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金昌清能融资租赁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融资的议案》五项议案。

    (七)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春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八)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沈春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九)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十)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光伏资产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调整公司整体
                                 15
变更时净资产的议案》三项议案。
    (十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审阅报
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历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做好重大决策的监督工作。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规
范运作,未发现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

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

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审议的财务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16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对外担保、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审查
    2020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提高监事会会议的议事质量,对各项议案

认真讨论、研究并发表意见;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
范意识,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重视对公司内部控

制、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工作的日常监督,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17
的各项培训,积极与优秀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交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
事会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18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6.0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84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2%,基本每股收益 0.1516 元。
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19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提升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
力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主线,攻坚克难,锐意开拓,积极落实董事会确
定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 5.25 亿元,实现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4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1516 元。
    公司所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就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
况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 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1、子公司情况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变化如下:新增氢能技术、宁波聚和
(母子两家)、新疆五家渠光伏、格尔木光伏、如东锦康新能六家单位,其
中格尔木光伏、如东锦康新能两家无实体业务未并表。
    2、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2020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297.73 亿元,负债总额 196.48 亿元,股东
权益 101.25 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5.66 亿元, 比年初增加
2.84 亿元,每股净资产 3.51 元。2020 年公司因并购、新设投资了光伏和
风电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比有所增加。
    资产总额 297.73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47.7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6.03%;长期股权投资 21.84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7.34%;固定资产 137.3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46.14%;在建工程 77.00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25.86%。

                                  20
    负债总额 196.48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21.53 亿元,应付账款 9.5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39 亿元,长期借款 113.29 亿元,长期
应付款 12.46 亿元。
    股东权益 101.25 亿元,其中:股本 18.72 亿元,资本公积 37.19 亿元,
盈余公积 0.81 亿元,未分配利润 8.94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 35.59 亿元。
    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流动比率:2020 年末为 0.69 倍,2019 年末为 1.05 倍,主要原

因: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2)资产负债率:2020 年末为 65.99%,2019 年末为 59.88%。主要原
因:投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3)盈利指标:
    营业毛利率:2020 年为 53.91%,2019 年为 61.72%;销售净利率:2020
年为 23.00%,2019 年为 30.82%,盈利能力同比减弱,主要原因:2020 年

水电企业来水量大幅度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成本又主要为固定成本,降幅
不大。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0 年为 4.42%,2019 年为 6.87%。收

益率减少主要原因是水电企业因来水量减少使利润下降。
    二、经营业绩
    2020 年,公司实现合并利润总额 6.09 亿元,同比下 降 22.90%;净利

润 5.25 亿元,同比下降 17.17%。
    1) 营业收入分析
    2020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23.47 亿元(其中水电主营业务收入 6.62 亿元,

光伏发电主营业务收入 16.13 亿元),同比增长 11.61%。
    2)营业成本分析
    2020 年营业成本 10.82 亿元(其中水电主营业务成本 3.04 亿元、光伏
                                  21
主营业务成本 7.13 亿元),同比上升 34.37%。
    2020 年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实际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10.23 亿元,其中折
旧摊销 8.00 亿元,占总主营业务成本 78.22%;人员薪酬 0.51 亿元,占总
主营业务成本 4.98%;维修费 0.23 亿元,占总主营业务成本 2.21%。
    3)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
    公司全年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 0.31 亿元,同比上升 5.03%。
    4)管理费用分析

    2020 年,公司共计发生管理费用 1.43 亿元,同比下降 10.41%。
    5)财务费用分析
    公司全年共计发生财务费用 5.78 亿元,同比上升 37.77%。
    6)投资收益分析
    2020 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1.84 亿元,同比上升 44.35%,主要增加的
为参股公司投资收益。

    7)营业外收支分析
    2020 年,营业外收支 332.84 万元,同比上升 113.92%。
    三、现金流量

    1、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1,49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21,53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485,79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43,069.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94.0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0,302.37


                                 22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 12.15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
品等收到的现金 17.74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1.72 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 1.78 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1.57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48.58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到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 亿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93 亿元;现金
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47.28 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 亿

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 1.24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4.31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借款收
到的现金 67.36 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现金 0.13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
债务支付的现金 23.13 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等 8.14 亿元。
    四、对外担保情况
    联营企业(持股 23%)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桐柏公司”)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借款 32,000 万美元,由浙江省人民政
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按 28%、20%和 52%提供担保。我公司
对浙江省人民政府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3 月 15 日,桐柏公司已将上述贷款清偿完毕,公司上述反担保
的情形消除。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23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以科学
的发展观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能力,提高经济
效益,增收节支,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以企业价值最大
化为目的,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24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为贯彻落实 2021 年公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经营部署,公司围绕着转型
升级、成本领先、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并结
合宏观经济情况预测等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预算。预算主要情况如
下:
       一、 预算编制依据及范围
       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根据 2020 年度经营状况,2021 年度
经营计划情况编制。
       合并范围包括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共计 62 家。
       二、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上网电量
    预计 2021 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 47.89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46.97
亿千瓦时。
    (二)财务状况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
    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 30.09 亿元,其中售电业务收入 29.29 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总成本支出总额为 22.92 亿元,其中: 营
业成本 12.97 亿元(售电业务成本 12.56 亿元),税金及附加 0.43 亿元,
管理费用(不含研发费用)2.16 亿元,研发费用 0.24 亿元,财务费用 7.13

                                   25
亿元,信用减值损失 0.91 亿元。
    3、投资收益
    预计公司 2021 年投资收益为 1.18 亿元。
    4、营业外收支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外收支净支出 58.07 万元。其中营业外收入 88.53
万元,营业外支出 146.6 万元。
    5、营业利润预算

    2021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为 30.09 亿元,营业总成本 22.92 亿元,
投资收益 1.18 亿元,营业利润为 7.50 亿元,利润总额 7.50 亿元,净利润
5.7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88 亿元。
    (三)本部重大投资和筹资计划
    1、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业务及发展需要,预计公司总投资计划 40.88 亿元,其中:

支付在建项目资本金需求 10.77 亿元(嘉兴 1#项目 5.5 亿、嵊泗项目 3.86
亿元、江苏竹根沙项目 0.56 亿元、五家渠 50MW 光伏 0.05 亿元、五家渠浙
能 0.43 亿元、宁夏风电 0.37 亿元);支付其他项目公司资本金需求 9.03

亿元;委贷本金支出 21.08 亿元。
    2、筹资计划
    预计 2021 年新增债务融资 54 亿元,归还债务融资 27.42 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对 2021 年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
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26
议案六: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IPO 审计业务已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服务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
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
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
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且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后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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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
事津贴;如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
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年薪根据相关考核制度,

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
  3、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28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能够勤勉尽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切实履行其所
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如下:
  1、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公司不额外为其提供工资及福利;
  2、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其报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
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3、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29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部分资金需求。公
司 2021 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 150 亿元的债务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
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用于公司资金周转、项
目建设等。
    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本次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
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非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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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议案十: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 号)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20,800 万股。
    一、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1)第 332C000250 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 187,200 万元变更为 208,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87,200 万股
变更为 208,0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拟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 第四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经

                                 31
               修改前                                   修改后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 20,800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
发行的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发行的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7,200 万元。                             208,0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 187,2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 208,000
万元,股份总数为 187,200 万股,全 万元,股份总数为 208,000 万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它种类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它种类股
份。                                       份。

第二百二十一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 第二百二十一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后实施。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实施。

       三、工商变更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授权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32
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33
议案十一: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查,公司 2020 年 7-12 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的业务
往来,交易客观、公正,定价依据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 2021 年经营计划,对 2021 年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
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案。为提高管理效率,拟批准前述预案中预
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
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34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下半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案
一.2020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 年下半年预计金额    20 年下半年实际发生额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采购商品、接受   公司                             2,513.10                 2,147.10
劳务
                 其他关联方
                                                   420.00                   443.79

     小计
                                                  2,933.10                 2,590.89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出售商品、提供   公司                             3,450.00                 3,161.66
劳务
                 其他关联方
                                                  2,045.00                 1,618.38

     小计
                                                  5,495.00                 4,780.04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采购资产(EPC
                 公司                          119,300.00                121,701.64
总包和大型项
目、设备等)     其他关联方
                                                  5,100.00                 2,535.93

     小计
                                               124,400.00                124,237.57
经营租赁(含租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入资产费用和租   公司                                    -                   27.95
  出资产收益加
                 其他关联方                                                       -
      计)                                               -

     小计
                                                         -                   27.95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融资租赁(租赁
                 公司                           98,800.00                104,500.00
本金)
                 其他关联方

     小计
                                                98,800.00                104,50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一般借款和委托   公司                          190,000.00                182,100.00
借款
                 其他关联方
                                                35,000.00                 30,495.00

                                      35
     小计
                                           225,000.00               212,595.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公司                       100,000.00                96,219.96
存款余额
                其他关联方
                                                    -                        -

     小计
                                           100,000.00                96,219.96



二.2021 年关联交易预案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1 年预计金额(万元)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采购商品、接受劳 公司                                                 5,590.00
务
                 其他关联方
                                                                       430.00

     小计
                                                                      6,02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出售商品、提供劳 公司                                                10,630.00
务
                 其他关联方
                                                                       530.00

     小计
                                                                     11,16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采购资产(EPC 总
                 公司                                               174,600.00
包和大型项目、设
备等)           其他关联方
                                                                     50,000.00

     小计
                                                                    224,60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经营租赁(含租入
                 公司                                                   40.00
资产费用和租出
资产收益加计) 其他关联方
                                                                             -

     小计
                                                                        40.00
融资租赁(租赁本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金)             公司                                               250,000.00




                                      36
                     其他关联方
                                                                                          -

       小计
                                                                                 250,00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一般借款和委托       公司                                                        658,700.00
借款
                     其他关联方
                                                                                  50,000.00

       小计
                                                                                 708,700.00
                     浙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公司                                                        200,000.00
存款余额
                     其他关联方
                                                                                          -

       小计
                                                                                 200,00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浙江省能源集团
 1                    2001-3-21     杭州    1,000,000.00   实业投资开发      实际控制人
         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                                    石油天然气相 重要子公司少数股
 2                      1999-9-15   天津    2,000,000.00
           有限公司                                          关业务           东
                                                           生产:光伏发
       浙江正泰新能源                                      电系统及光伏 重要子公司少数股
 3                    2009-10-16    杭州    812134.4753
       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一体化产       东
                                                               品
       中机国能电力集                                                     重要子公司少数股
 4                       2013-8-2   杭州     187,142.00     售电等业务
         团有限公司                                                             东
       浙江环亚能源科                                      太阳能光伏技 重要子公司少数股
 5                    2013-12-30    丽水      3,000.00
         技有限公司                                          术开发           东

*上表中相关的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不做表述。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7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
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
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