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浙江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计量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计量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
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
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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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锡荣 张国昀 孙家红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