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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04-2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1-2


二、验资报告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投
                                                           3
 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78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作为浙
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主承销商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收到特定投资者认购浙江新能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金的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是浙江新
能公司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特定投资者认购
浙江新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金交款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
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
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浙江新能公司 202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一
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能资〔2022〕152 号)文同意,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文核准,浙江新能公司向中国长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银理财鸿利
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能投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 324,675,324.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3.76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贵公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支行专用账户:0200012729201870481 账户已

                                      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1-2


二、验资报告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3.验资事项说明                           5-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77 号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80,000,000.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2,080,00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022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
项的批复》(浙能资〔2022〕152 号),同意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
量不超过 624,00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 3,000,000,000.0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
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
核准,核准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24,000,00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
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4,675,3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9.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248,375.62 元(不含增值税),增
加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673,076,294.14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 元(大写:叁亿贰仟肆佰陆拾柒万伍仟叁佰贰拾肆元整)。社会
公众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1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
系在原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4200262XL , 本 次 变 更 注 册 资 本 前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80,0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080,000,000.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1,87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8,000,000 股。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情况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本为人民币 2,080,000,000.00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已经获得公司 202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一
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并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能资〔2022〕152 号)文同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文核准,核准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24,00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0,000.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4,675,324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9.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93.76 元。发行股票对象为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银理财鸿利兴睿远航一年封闭式 2 号权益类理财产品、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2,999,999,993.7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48,375.62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2,997,751,618.14 元。

                                        5
    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
民币 2,673,076,294.14 元。
     经审核,发行费用(不含税)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                                          金额(人民币元)
承销保荐费用                                                             577,358.49
审计、验资费用                                                           471,698.11
律师费用                                                                 143,396.23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1,055,922.79
合   计                                                                2,248,375.62


四、审验结果
     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24,675,32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3.76 元,扣除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 (含税)612,000.00 元,公司实收
股款人民 2,999,387,993.76 元。该股款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                                                               金额(人民币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期                                                                           元)
             浙江省能源集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3/4/17   团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48101040048498         749,846,998.44
             司             分行
             浙江省能源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
                                             3305016166270000331
 2023/4/17   团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杭州                            1,109,773,557.69
                                             9
             司             秋涛支行
             浙江省能源集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3/4/17   团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2919800046383      1,139,767,437.63
             司             之江支行
                              合   计                                 2,999,387,993.76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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