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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4-28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2年度)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250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8月17日获批取得《金

融许可证》(机构编号:L0046H233010001),于2006年8月2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3年3月1日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2022年1月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财务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174.00万元,后分别经现中国银保监会浙

江监管局(原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于2012年9月、2021年12月两次

增加注册资本。财务公司当前(报告出具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282,095.96066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932,205,666.03   68.494624%

  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97,656,676.91    24.731183%

  3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63,699,087.89     2.258065%

  4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5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6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合计                     2,820,959,606.60      100%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1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

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

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

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理层


                                                           投资审查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办       党        人        风   计   信       会   投      稽      信    财
 公       群        力        险   划   贷       计   资      核      息    务
 室       纪        资        管   资   业       结   研      审      安    服
          检        源        理   金   务       算   发      计      全    务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2
   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

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

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

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

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财务公司的

业务发展、对外投资和信贷等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审议和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对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

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

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

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

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

责的有效履行。

   信贷审查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

成,负责审议涉及财务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议客户

年度最高综合授信方案和临时调整方案;审议同业客户交易名单、交易最高限额方

案和临时调整方案;审议贷款展期;审议确定信贷和同业业务合同和协议文本;审

议客户不良资产的清收和核销方案,并经财务公司向股东会报告;审议信贷客户资

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审议与信贷及同业业务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审查委员会由财务公司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财务公司

年度投资策略;审议财务公司年度交易对手白名单;审议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可行性

                                   3
研究报告、投资方案,形成财务公司的意见,由财务公司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股权投资的各项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投资产品

的具体运作方案、具体品种投资额度、经营层及以下各级的操作权限、决定具体风

险控制措施;审议投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及评估损失状况;审议财务公司重大资产

处置;审议财务公司首次创新型投资类业务;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等。

   财务公司设置办公室、党群纪检室、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资金部、

信贷业务部、投资研发部、会计结算部、稽核审计部、信息安全部、财务服务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集团《全面风险管理

办法》,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拟定风险管

理政策,监督和评估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状况,有序开展风险管理活动,不断建立健

全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制度管理体系,规范操作流程。财务公

司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化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和风险防范措施,职

责分工明确,责任分离,相互监督与制约,达成对日常经营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

评估和控制的目标。

   财务公司以实施“三道防线”为内部控制基础,已形成覆盖财务公司内外部各

相关工作领域的,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年度风险

管理策略,开展年度全面风险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及应对方案;建立风险

量化指标体系,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将风险审核嵌入业务流程,由风险管理

部对信贷、投资、同业及部分结算业务逐笔开展合规审核;按季度对信贷资产、权

益投资、同业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开展风险分类;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按年制

定财务公司制度建设计划。

   (三)重要控制活动

                                   4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

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

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

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办法》、《成员单位

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操作规程》、《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

理办法和操作流程,通过标准化业务操作控制差错发生的风险概率。同时,通过业

务系统提交预算、备案及支付指令,保障结算的安全和便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

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

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

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成员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人民币存

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审查,严格管理预留

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财务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

关政策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3)同业业务

                                   5
   财务公司为加强同业业务管理,规范同业业务流程,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

同业业务的通知》、《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同业业务管理办法》,

《同业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明确同业综合授信准入、名单制管理、授信额度管理

及授后管理等要求,规范同业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检

查,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依法合规。根据同业市场和货币市场价格及实际需求,

积极主动管理头寸,在保障流动性安全的的前提下,根据资金计划发起同业定期和

债券逆回购等业务,并抓住机遇积极与合作银行协商活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价格,有

效提升财务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4 )流动性管理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通过以下措施来保障财务公司流动

性水平始终保持在安全状态:一是通过调整资产的品种和期限结构配置,改善流动

性指标;二是通过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和流动性监测,提高管理的主动性;三是通过

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信规模,保持资金融通渠道畅通。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统一授信管理办

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

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

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授信流程、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业务等信贷业务,

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

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授信评级和授信限额测算及授信审批制度,在

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施行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综合授信额度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并

                                   6
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决策通过后方可生效。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需落实相关授信使

用管理要求,经风险管理部审查通过,完成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

政策制度》、《内部会计监督与监控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内部规

章制度,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

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

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

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

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稽核审计部负责具体落实。财务

公司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稽核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稽核审计业

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稽核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各类业务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等。同时,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审慎

监管的各项要求,依法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定期开展常规稽核和专项审计。对

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及时向财务公

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在内的

制度及实施细则,对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财务公司信息系统由信息

                                   7
安全部按照财务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统一运维和管理。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是由北京

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业务功能模块主要包括网银业务、柜台结算、清算业务、财

务总账、评级授信、信贷业务、同业业务、投资业务、头寸管理、五级分类、票据

业务、客户信息、价格管理、电子回单管理、预算管理、报表模块、门户管理、工

作流管理等,实现了结算管理、存款管理、信贷管理、同业管理、投资管理、资金

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业务处理功能;系统

设有ERP接口平台、银企接口、电票接口、监管报送接口等,实现了与银行、票交

所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联动。

   6.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业务

流程细则》、《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交易对手准入操作规程》和《投资审查委员会工

作规则》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固定收益投资等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

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策略、

投资产品及额度均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

控制、相互监督原则进行限额测算,逐级审批。投资产品持有期间,投资研发部需

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相关各类信息,开展逐日盯市,及时了解投资产品价值变动、

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信息。

   三、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财 务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35,282,976,599.43 元 , 净 资 产

4,961,105,341.79元;2022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6,328,473.53元。具体经营情况

                                         8
请参见下表: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3,651,100,226.01 35,282,976,599.43
       净资产总额             4,936,756,430.38   4,961,105,341.79
       吸收存款余额          28,573,929,733.40 30,210,709,792.53
       营业收入                 845,224,821.85     856,328,473.53
       利润总额                 617,788,751.23     607,087,633.22
       净利润                   468,539,126.19     462,551,957.66
       备注:财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本报告所示2022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

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

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

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相关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规定: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16.96%,符合规定。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39.93%,符合规定。



                                   9
   3.规定: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实际:贷款余额占各项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71.47%,符合规定。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为0,符合规定。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资产总额的5.89%,符合规定。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存放同业余额的26.03%,符合规定。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占资本净额的39.11%,符合规定。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0,符合规定。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实际:投资总额占资本净额的33.10%,符合规定。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净额占资本净额的0.41%,符合规定。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22.46亿元,在其他银行存

款余额1.63亿元,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93.23%;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28.05亿

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222.71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比例为11.19%。

   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浙能财务公司因现金

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制定了与浙能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处

置预案,进一步确保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

                                   10
资金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

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

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自成立以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较大安

全隐患的事项。

   (七)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内控健全,经营业务良好,风险管理不存

在重大缺陷,风险可控。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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