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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2021-04-29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现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包括郭月梅女士、李娟
女士、宁立志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经验的独立董事郭月梅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与安排》《关于确认
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汇报了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增情况。
    (二)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传真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三)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工作报告》《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关于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审计工作总结暨 2020 年审计工作计划》。
    (四)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传真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传
真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方案》《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六)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传
真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联合体参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
频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 2019 年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检查和督促年报工作及时有序进行。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2.2020 年其他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
第三季度报告,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
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内
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在认真审阅《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和日常关联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
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未
发现问题。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
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2020 年度,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各方
意见,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从多角度完善公司的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推动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协调外
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