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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9-01-26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现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 57.14%股权的
独立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 57.14%股权的事项,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
18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视高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5,587.71 万元,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
42.86%股权评估值为 8,869.28 万元,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
57.14%股权评估值为 36,718.43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36,718.43 万元。同意与铁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视高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
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能够促使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形
成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
(ART)T1 线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
(ART)T1 线项目。路桥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
体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在联合体中参股比例为 9%,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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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本金约 0.25 亿元。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
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该项目能赚取一定的施工利润。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路桥集团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
(ART)T1 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
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以其持有川南公司 1.99%的股权向银团提供股
权质押,并按股权比例提供 35,746.54 万元担保。认为该担保事
项属于川南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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