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9-02-0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现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取消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因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暂时尚未确定为路桥集团提
供反担保,基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故同意取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路桥
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待反担保
事宜确定落实后另行决策。该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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