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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联合:宁波联合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0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

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8-9日在宁波召开。公司现

有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 2020 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5,975,310.92 元 。 以 本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基 数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10,597,531.09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377,779.83 元;加: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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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31 日尚未分配利润 1,202,419,952.11 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297,797,731.94。本公司本年度拟以 310,88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 62,176,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 1,235,621,731.94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05)。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2020 年 度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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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

该方案包括考核情况及兑现方案,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将根据该方案兑现 2020 年

度收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 186,5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40,500

龙港和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16,00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70,000
                           合   计                           186,500



    (二)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提供担保单位名称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13,000

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
                                                                    5,000
司                           限责任公司

               合     计                                            18,0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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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

议。

    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 2021-006)。

    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人民币 85 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含

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

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1-007)。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

于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情况,决定公司持有的宁波能源

(600982)和中科三环(000970)二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减持时机、价格和

数量。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交易计划付诸实施时,若其发生的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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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 2021-008)。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

“热电公司”)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煤炭有限公司按

热电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基本不变签订《水煤浆加工

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 3 年,且合同加工费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

民币/年。

     董事长李水荣、董事李彩娥、沈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上 的 公 司 《 关 于 子 公司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 临 2021-

009)。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进行了认真

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

炭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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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减少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

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亿元减少至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临2021-010)。

    十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汤子俊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

公告》(临 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聘任王彦梁先

生、石志国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聘任总裁助理的公告》(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叶舟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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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

公告》(临2021-011)。

    二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拟自2021年5

月始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人每年玖万元整(税后)。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作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14)。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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