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宁波联合关于追加子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续签交易合同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1-02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子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并续签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追加与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与其续签《委托加工合同》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
联交易仅是子公司非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故
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12-13 日召开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
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将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
盛石化”)于 2019 年 7 月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交易金额追加 1,500 万元人民币,
至 8,000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20 年 6 月合同到期后再续签一年,续签合同供货金额
1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基础上追加 2,100 万元人民币,
至 8,6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
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续签<委托加工合同>的议案》,因煤炭价格上
涨,同意子公司热电公司将 2020 年 7 月与逸盛石化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年交
易金额追加 2,400 万元人民币,至 11,000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21 年 6 月底合同到
期后再续签三年,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同意续签合同的水煤浆供货金额每年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李水荣作为关联交易
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 前次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易类别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 预计期 12 个月,目前为
荣盛煤炭有
人提供 7,000 万元 0 万元 执行首月,尚未完成月度
限公司
劳务 结算。
向关联
预计期 12 个月,已执行
人提供 逸盛石化 8,600 万元 8,113 万元
10 个月,尚在执行中。
产品
(三)本次续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
本年年初至
占同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 同 类
关联 类业 与上年实际发
交易 本次预计金额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 务 比
人 务比 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例(%) 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 2021 年 7 月
联人 逸盛 -2024 年 6 月: 8,691 万 煤价上涨叠加
7% 3,502 万元 2%
提供 石化 每年不超过 元 业务发展
产品 25,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逸盛石化。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方贤水;注册资本:51,444.71
万美元;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其56.067%股权,荣盛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其16.067%股权, 香港盛晖有限公司持有其13.933%股权, 佳栢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其13.933%股权;成立时间:2003年3月;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PTA)
的生产;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港口路8号。
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565,487.2万元、净资产871,522.55万元;
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2,352,467.7万元、净利润109,630.01万元。鉴于此,逸盛石化
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担任逸盛石化的董事,故本公司与逸盛石化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定价原则: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
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3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
利定价。
定价依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逸盛石化
交易内容:由热电公司按合同规定选用原煤,加工成水煤浆后销售给逸盛石化;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产品名称 需求数量 单价(含税) 总金额 交货期
单价(元/吨)=(煤炭价格+海运费 按实际 具体时间按
每月约 22,000
水煤浆 +港杂费及装卸费)/1.32+加工费及 执行数 逸盛石化要
吨
浆运费 量计算 求确定
结算方式:煤炭价格参照预付款当月中煤集团平一煤 5800 大卡现货北方港口平
仓价结算。其中:海运费参照实际运费结算;港杂费及装卸费为 35 元/吨(含税);
加工费及浆运费为 82 元/吨(含税)。
拟交易日期: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公司开展水煤浆生产和加工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和
财力以及技术优势,在现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煤加工业务,
此举可以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之所以追加与
逸盛石化的交易额度,是综合考虑了煤炭价格上涨对水煤浆单价的影响和该项业务
的发展情况。同时基于逸盛石化所处地域近邻热电公司,且前期交易安全、顺畅,
这一选择有利于降低水煤浆的运输成本和途中损耗,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
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以平等公允为基础认定,所商定的
价格体现了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且与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同时,在交
4
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均遵循了行业惯例。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9亿
元,其中:进出口贸易15亿元、房地产业务28亿元、热电供应业务4亿元,三者合计
占总营业收入的95.9%。所以,公司的收入来源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进而对
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