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宁波联合现任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
独立意见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联合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形, 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综上,同意提名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沈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翁国民、郑磊、
陈文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