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材料之四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现就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董事会的聘任决定。 (以下无正文)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