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东望时代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844,194,741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 37,857,011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37,857,011 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31.69 万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60%。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 4,999.4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 度现金分红合计约 9,031.1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 为 79.73%。 如在公司披露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 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望时代 600052 浙江广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炳峰 黄琦琦 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 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 办公地址 14楼 子国际A座14楼 电话 0571-87974176 0571-87974176 电子信箱 ir@dwsd.cn ir@dwsd.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现状 (一)节能服务行业现状 我国争取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挑战日益严峻,因此对于实现碳达峰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2030 年前实现更低的碳达峰峰值将使得 2060 年的碳中和目标更易达成。同时,与欧盟等发达国家相 比,我国碳达峰到碳中和的过渡时间仅有 30 年,因此提前实现碳达峰并降低峰值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信达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预测,到 2030 年约有 5-10 亿吨标煤需求量需要通过节能方式 来减少。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发布的《2022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截止到 2022 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数量达到 11,835 家,同比增速达 35.6%;从业人员达到 88.6 万人,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 5,110 亿元,同比下降了 15.8%,企业盈利水平出现下降。2022 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超预期,年新增 1,654.1 亿元,同比增速达 9.5%,形成年节能能力 4,647 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 11,432 万吨二氧化碳(tCO2)。其中,高校热水供应市场需求不减,根据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截止 2023 年末,我国共有高等学校 3,074 所,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数为 3,775 万人,高校热水供应市场的市场规模超 75 亿。 具体到节能服务各领域和细分市场,建筑领域持续向好,该领域产值增速达 9.8%,保持中高 速增长。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光伏、制冷空调节能等细分市场表现活跃。产业创新方面,新技 术、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为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引擎。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创新成果丰硕,为行业 健康持续发展赋予关键力量。数字化和智慧化与节能服务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产业效率,大 幅提高了能源管理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节能服务公司为适应新的市场需要,提出合同“双碳” 服务等新模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所在行业属于节能服务行业,细分领域属于提供高效节 能的园区热水供应服务。 (二)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现状 综合能源服务以国家和政府的能源政策为指导,旨在实现清洁、高效、节能和经济的目标, 通过智能能源系统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产品和应用服务,以电力能源为核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 源,并综合运用热能、冷能、燃气等多种能源,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整合能源信息通信系统,实 现多种能源的综合应用和最优配置,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热水供应是能源转化的一种形式, 综合能源服务包括提供电、热、燃气等多种能源的综合服务,也包括对应的工程服务、投资服务 和运营服务。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重庆大学联合发布的《2023 中国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碳排放研究报 告》显示,全国房屋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 40.7 亿 tCO2,占全国能源相关碳排放的比重为 38.2%, 其中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 23.0 亿 tCO2,占全国的比重为 21.6%,占全过程碳排放的 56.6%。对能 源行业来讲,综合能源服务是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能源转型 的重要载体;对其他行业来讲,综合能源服务是以能源引领、促进高耗能行业清洁低碳发展的重 要举措;对参与企业来讲,综合能源服务是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期间,中央政府相继出台了“双碳”、能源双控、节能减排、数字化、建设全国统 一电力市场、电力现货、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储能、辅助服务、公共机构能源托管等一系 列政策文件。整体上看,近年来国家、地方省市政府高度关注综合能源发展,支持政策呈现出鼓 励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思路、关注产业规划等特点,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码,为综合能源服务市 场发展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政策机制和市场环境。2022 年,浙江、广东、深圳、河南、河北等各省 市相继出台“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节能减排方案和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综合能源服务”在 其中均被着以重墨,表明了综合能源服务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根据中电联发布的《综合能源服 务发展情况研究》,综合能源服务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2020-2025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0.8-1.2 万亿元,2035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3-1.8 万亿元。 公共机构成为当前综合能源服务落地的重要场景之一。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在 2022 年 9 月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取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 用托管服务,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进一 步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综能能源服务市场。根据国管局的统计数据,2023 年新增公共机构能源 费用托管项目 434 个,涉及公共机构既有建筑 1600 多万平方米。 2023 年 10 月,公司成立了以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横马新能源,除了 学校外,还重点拓展政务中心、医院、数据中心、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等高耗能建筑领域,通 过投资改造、部署智慧用能控制系统,向客户提供领先的既有建筑及新建建筑的节能改造、用能 设施投资、运营维护和高效的用电、用冷(气)、用热(水)等综合节能服务。 二、业务情况 (一)节能服务业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在运营的热水供应服务项目数量合计 266 个, 服务学生人数约 200 万人,全年用水量约 900 万吨,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中标项目(部分) 单位名称 中标项目 项目年限(年) 正蓝节能 浙江**大学 BOT 项目 12 正蓝节能 安徽**大学 BOT 项目 7 正蓝节能 常州*学院 BOT 项目 8 正蓝节能 合肥**学院二期 BOT 项目 8 正蓝节能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BOT 项目 10 汇贤优策 重庆**高专 BOT 项目 10 汇贤优策 青**中学 BOT 项目 10 汇贤优策 甘肃**职业学院 10 汇贤优策 广东**职业学院 10 2、新增业务情况(部分) 单位名称 收购项目 汇贤优策 西安**学院 BOT 项目 汇贤优策 海口**职业大学 BOT 项目 注:上述项目属商业机密,因此未披露客户单位名称。 (二)影视文化业务情况 2023 年,歌画文化以“打造平台型文化公司”为目标,持续发掘优秀项目,挖掘优质团队, 寻找合适标的,参与投资为其提供孵化平台或资金支持。报告期内,与行业内优秀团队成立千鹿 影业,计划以制片人中心制为核心,打造“主流类型赛道”的全新电影厂牌;新增投资制作项目 《一伞烟雨》《超感迷宫》《穿越时空的勋章》等。同时,积极开展以内容为核心的新业务类型探 索及论证,如“校园零售”项目、AI 赋能文娱产业、IP 版权合作等业务,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3,470,291,410.53 3,538,412,772.99 3,537,775,487.29 -1.93 3,635,116,599.2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956,565,642.42 2,926,049,221.27 2,926,180,820.55 1.04 3,339,916,156.32 产 营业收入 408,205,926.40 219,777,388.51 219,777,388.51 85.74 233,458,452.7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13,265,377.68 -212,635,518.71 -212,505,799.30 不适用 -40,002,103.62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20,711,150.46 -58,903,562.29 -58,773,842.88 不适用 14,491,540.70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04,819,773.93 129,292,902.89 129,292,902.89 58.42 -183,497,405.98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10.51 3.81 -6.70 -6.70 -1.19 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27 -0.27 不适用 -0.0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4 -0.27 -0.27 不适用 -0.05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59,985,523.63 116,702,055.69 54,264,148.18 177,254,19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82,810.58 65,310,178.36 4,949,424.50 56,388,58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60,243.67 69,137,555.61 218,686.08 51,915,152.44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09,748.10 72,701,159.43 20,991,898.77 87,516,967.6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0,99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1,35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比例 况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全称) (%) 股份 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 -20,508,558 224,167,118 26.55 0 无 国有法人 技有限公司 东阳市新岭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 97,870,270 97,870,270 11.59 0 无 限公司 法人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2,738,700 30,761,201 3.64 0 冻结 30,761,201 责任公司 法人 楼忠福 0 14,591,420 1.73 0 冻结 14,591,420 境内自然人 方三明 728,331 14,090,873 1.67 0 无 未知 李晓东 2,387,120 10,825,381 1.28 0 质押 10,824,600 境内自然人 方素婵 -1,396,000 8,920,541 1.06 0 无 未知 王娟娟 1,305,500 8,278,804 0.98 0 质押 8,247,700 境内自然人 陆满红 1,722,546 7,884,647 0.93 0 无 未知 王文明 721,400 6,327,693 0.75 0 无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厦建设与楼忠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全年营业收入 4.08 亿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正蓝节能和汇贤优策的高校 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服务收入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